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引进人才

看招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条 引进的人才应以我校区建设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主,一般要求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第二条 引进人才,必须围绕学科建设需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既要考察其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也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


  第三条 引进人才的年龄,教授(研究员)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


  第四条 校区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基金,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专项启动经费,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等开支。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提供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2535万元,根据科研项目提供科研专项启动经费210万元。


  (二)教授:提供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2025万元,根据科研项目提供科研专项启动经费26万元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提供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1520万元。根据科研项目提供科研专项启动经费15万元。


  (四)副教授、博士:提供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1018万元。根据科研项目提供科研专项启动经费14万元。


  对于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人员,经校区领导研究,酌情提供更优惠的待遇。


  第五条 从外地引进的教授及博士,校区负责解决配偶的户口落实及工作安排。


  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工作安排是指令性的,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安置工作。


  第六条 校区对引进的人才实行合约管理。引进的人才在本校区必须工作一定的服务期:教授不低于十年,副教授、博士不低于八年,其他人员不低于五年。若由于引进,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支付了培养费或赔偿费,则服务期酌情延长。


  服务期内,引进的人才若有不可克服的原因,必须调离本校区,按校区规定及有关协议处理,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应计入总服务费内。


  第七条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报销试讲的往返路费,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一)乘飞机和火车,最高按火车空调、硬卧票价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二)乘汽车(包车、出租车除外),根据有效车票按实报销路费。


  第八条 校区内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后,凡不需学校报销学费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凡需学校报销学费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科研启动费同上。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原相关政策若有与该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引进人才暂行办法》


若干实施细则


   


  一、对配偶随调进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不再享受购房补贴及安置费;若夫妻双方均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层次较高一方作为享受标准,购房补贴及安置费适当提高。


  二、该办法第四条中的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包含按国家、江苏省、常州市及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有关政策应享受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提供的购房补贴。对于1998121以后参加工作人员,购房补贴及安置费一般取低限。


  三、购房专项补贴及安置费总额由书记主任会讨论决定。其中约五分之一为安置费,在引进人才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一次性发放,其余为购房补贴,在引进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时作为借支款发放,在服务期内逐年抵扣,并另签订相应的协议


 


河海大学招聘学科带头人的启事


 


河海大学是直属于教育部的设立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授权可以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和自行审定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教育部首批实行“长江学者资助计划”可以设立特聘教授的高校之一。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具有较完整办学功能,根据学校的整体目标和办学规格,重点发展机械类学科专业,与学校共同发展电子信息类学科专业。立足苏南,服务长三角。
  为进一步加快校区发展,把我校建成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现面向海内外、校内外诚聘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等学科带头人。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机械设计及理论一人


2、机械电子工程一人


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一人


4、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一人


5、材料加工工程(焊接)一人


6、通信与信息工程一人


7、信号与信息处理一人


8、控制科学与工程一人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人


10、会计学一人


11、数量经济学一人


12、设计艺术学一人


二、应聘条件


1、艺术学学科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副教授或教授,其他学科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国外学者要求具有教授的水平)。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3、在学术上有较高造诣,近五年来发表有影响的第一作者论文多篇,或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第一作者论文。


4、具有能带领中青年骨干教师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治学严谨,为人正派。


5、对在应聘学科研究领域有突出成就的国内外应聘人员,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具体条件面谈。


三、待遇


1、除享受学校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另享受年岗位津贴不低于10万元(也可面议)。


2、住房及安置费:提供过渡房,安置费和购房补贴 35-50万元。


3、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项目提供2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费。


4、学校帮助安排配偶工作。


5、提供专用办公室及现代化办公设备。


6、可根据需要安排科研助手。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职称及任职情况、家庭配偶及子女情况,联系方式等。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论文、论著,科研及获奖情况等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澄路5号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106024(传真)
  网址:
http://www.hhuc.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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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ob.xjtu.edu.cn/news.asp?id=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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