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请注意】没有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传播正信宗教不可以,更何况讨论学术问题

triospi

关于宗教事务管理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有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单行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行为管理规定》、部门规章有国家宗教事务局第1至第4号令等以及各地地方性法规等;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以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在这个法律架构中,尚无专门针对网络宗教行为的法律、法规。


 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禁止网络传播九方面的内容中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等内容。


但是,缺乏其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及条款,网络宗教事务与我们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很多概念和规定难以对号入座,网络宗教行为已经突破了现行法的范畴,属于真空地带。


 


网络学术行为,更无关宗教问题,请法盲们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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