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法正当行

zhy

恶法正当行

zhy
11年前
#1
现在的china恶法当行,实在不忍目睹啊。就拿下面这则新闻来说。抓住偷情的,法律能解决什么问题?除了拍下照片威胁要发给南方的老婆还能怎样?法不能提倡正义,就像当年的南京老太案一样,难怪现在出轨的男人女生这么多。而说起敲诈则更是离谱,为何?咱以快速通行法举例,为了减少道路通行,要求小事自行协商解决,否则要处罚,这事既然法律不能做什么大的处罚,定然是小事了,人们私了也正常,何况是南方主动提出了,还可能是该男子一时心软就答应考虑私了。
至于金额嘛,就跟买卖一样,你漫天要价,我坐地还钱,有何不可。倒反而是南方与警察设局引诱别人讲价谈成,说成敲诈更不合理。
这个糟糕、愚蠢的时代哦,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附新闻(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12/29/c_125928633.htm):
  婚姻生活中,一方搞婚外情,另一方想必就很受伤,气愤之余,也容易干出傻事来。余姚人方某见妻子出轨心有不甘,现场抓奸并勒索妻子情人,最终将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前几天,方某被余姚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通讯员 李平
  记者 华微珍
  妻子约会情人
  丈夫现场捉奸
  方某今年33岁,余姚市鹿亭乡人,9年前,他与妻子郑某相识并结婚。婚后,两人合力经营一家小饭馆,日子过得也算红红火火。
  前段时间,方某发现妻子有点心不在焉,经常是一边做生意,一边和人打电话发短信,有时还偷着乐。妻子的异常举动引起方某怀疑,他开始注意起妻子的动向。时间长了方某发现,经常有个开越野车的四十岁上下的男子来看妻子,两人一见面就有说有笑,异于一般的饭馆常客。
  11月26日晚上8点左右,饭馆已经没了客人,方某像往常一样收拾屋子,妻子一旁玩手机。这时,妻子好像有什么事情似的故意要支开他,还建议说:“店里也没什么事了,你要不出去打打麻将?”见妻子这么一说,方某心里“咯噔”一声,但他还是答应了,走到外面。
  走到不远处的路边,方某看见一辆越野车停在边上。就是那个男人,一种强烈的醋意涌上心头,方某什么都明白了。
  方某偷偷跳上自己的面包车,暗中观察家里情况。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妻子也出门上了那辆越野车,方某一路尾随,跟到子陵路上金茂宾馆。
  躲在宾馆角落里,方某听到宾馆服务员报了房间号。等妻子和男人进到房间十几分钟后,方某假装服务员敲开了房间门。
  房门打开,方某冲了进去。妻子和那男子都没穿衣服,身上分别裹了条浴巾。方某毫不犹豫掏出手机“咔嚓咔嚓”拍下照片,口里骂着两人。
  勒索妻子情人
  怎料对方报警
  方某揪住那个男人:“把你老婆叫来,把事情说清楚!”中年男子一边慌慌张张穿上衣服,一边求饶:“兄弟,有话好商量,我们是什么都没干,先别急,你开个口……”
  见对方这么说,方某打电话叫来两个朋友。两朋友一上来就想出手打人,方某伸手拦住,既然这个男人愿意出钱补偿,方某就随口开价:“你给100万还是50万?”
  一番讨价还价,两人6万元成交,男子当场掏出2000元现金交到方某手里。
  12月2日晚8点多,方某与对方相约见面,男子称6万元太多,最多只能给3万。又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对方答应给45000元,这事就算了解。男子称身上只带了6000元现金,其余写下欠条日后还。就在方某拿着欠条让男子签字时,突然上来几名警察,一把扣住他。原来,男子赴约之前报了警。
  据方某妻子郑某后来交待说,自己与男子谷某是去年下半年摇微信认识的。今年11月26日那天,她约了谷某一起去洗澡,两人就一起到宾馆开了房间。

很多时候,我们侥幸的绝处逢生;很多时候,希望再现,可是我们已经坠落山崖;希望也许给了我们坚持的理由,绝望却让我们得以重生。
铁匠
1.老婆,老公不是私有财产,所以拍照发男方老婆,这肯定是勒索了。
2.那男的太次了,应该让他写欠条,回头就是要欠帐,JC也管不了这事了。

??? ????? ??
zhy
1.就第一点,现在的法律对这类偷情行为缺乏制裁,法不作为又能怎样呢?他这叫你破坏老子的家庭,老子也破坏你的家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也。
2.写欠条的案例也有啊,结果别人觉得太亏了报警,仍然以勒索的形式处理,没区别的。
正因此,我才说这是恶法横行的万恶时代啊。
铁匠 #2
1.老婆,老公不是私有财产,所以拍照发男方老婆,这肯定是勒索了。 2.那男的太次了,应该让他写欠条,回头就是要欠帐,JC也管不了这事了。

很多时候,我们侥幸的绝处逢生;很多时候,希望再现,可是我们已经坠落山崖;希望也许给了我们坚持的理由,绝望却让我们得以重生。
烟中列岫青无数
zhy #3
1.就第一点,现在的法律对这类偷情行为缺乏制裁,法不作为又能怎样呢?他这叫你破坏老子的家庭,老子也破坏你的家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也。 2.写欠条的案例也有啊,结果别人觉得太亏了报警,仍然以勒索的形式处理,没区别的。 正因此,我才说这是恶法横行的万恶时代啊。
第一,程序正义比结果正义更重要,可以推动立法。有个女教授被小三抢走了老公,后来在全国人大建议立法惩罚小三。 据说该小三是某部长之女,略有姿色。
第二,在兲朝,外交部发言人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政府输了官司,高官称不要盲目相信法律。

菜,要辣的才过瘾!
zhy
真正的屁民是难以推动立法的。
在兲朝法律固然是儿戏,但是在面对屁民的时候,他恰恰是动真格的。
烟中列岫青无数 #4
第一,程序正义比结果正义更重要,可以推动立法。有个女教授被小三抢走了老公,后来在全国人大建议立法惩罚小三。 据说该小三是某部长之女,略有姿色。 第二,在兲朝,外交部发言人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政府输了官司,高官称不要盲目相信法律。

很多时候,我们侥幸的绝处逢生;很多时候,希望再现,可是我们已经坠落山崖;希望也许给了我们坚持的理由,绝望却让我们得以重生。
烟中列岫青无数
zhy #5
真正的屁民是难以推动立法的。 在兲朝法律固然是儿戏,但是在面对屁民的时候,他恰恰是动真格的。
张艺谋问老禅师:“国内负能量太多,超生都被骂得狗血淋头,该怎么办呢?”老禅师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张艺谋恍然大悟:“我明白了。只有像您这样把心胸放宽,才能无忧无虑,对吗?”“不”老禅师缓缓的从胸口掏出一本美国护照…

菜,要辣的才过瘾!
铁匠
老婆跟别人跑了这事,法院该怎么判呢?重婚?他们也没有结婚。这事情本来只是道德上有所亏欠,法律上根本无法去干涉的。如果那男的觉得亏,可以把照片发给那人媳妇呀。还有,拿着这个照片,跟他媳妇离婚的时候,也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现在的法律对这些支持得满好的。
zhy #3
1.就第一点,现在的法律对这类偷情行为缺乏制裁,法不作为又能怎样呢?他这叫你破坏老子的家庭,老子也破坏你的家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也。 2.写欠条的案例也有啊,结果别人觉得太亏了报警,仍然以勒索的形式处理,没区别的。 正因此,我才说这是恶法横行的万恶时代啊。

??? ????? ??
听雨楼公子
铁匠 #7
老婆跟别人跑了这事,法院该怎么判呢?重婚?他们也没有结婚。这事情本来只是道德上有所亏欠,法律上根本无法去干涉的。如果那男的觉得亏,可以把照片发给那人媳妇呀。还有,拿着这个照片,跟他媳妇离婚的时候,也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现在的法律对这些支持得满好的。
其实,台湾和新加坡在这方面的法律值得借鉴。似乎称妨害家庭罪

该是一个时段的终结了
zhy
看国家的治国理念了,如果zf强调信义的话,可以失信治罪,因为偷情的男女都对自己的配偶有承诺在先嘛。
听雨楼公子 #8
其实,台湾和新加坡在这方面的法律值得借鉴。似乎称妨害家庭罪

很多时候,我们侥幸的绝处逢生;很多时候,希望再现,可是我们已经坠落山崖;希望也许给了我们坚持的理由,绝望却让我们得以重生。
听雨楼公子
台湾地区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他人通好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好者亦同。
  本条称通奸罪,因第一,有配偶而与人通奸;或第二,明知其为有配偶之人,仍与之相奸而成立。本条前段为通奸罪(一般通奸罪一笔者注),犯罪主体为有配偶的自然人;本条后段为相奸罪,亦以故意为要件,即明知对方为有配偶之人,仍与之相好,即成立本罪。

该是一个时段的终结了
求是
你说的老公可是某校长
烟中列岫青无数 #4
第一,程序正义比结果正义更重要,可以推动立法。有个女教授被小三抢走了老公,后来在全国人大建议立法惩罚小三。 据说该小三是某部长之女,略有姿色。 第二,在兲朝,外交部发言人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政府输了官司,高官称不要盲目相信法律。

岁数越大,性子越柔和,看人看事也从“都是傻逼”转变成了“都不容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schhhu
我觉得法律对偷情这类事情,确实不好管。
你说不管是不作为,但是要管的话,那也会造就很多不幸。假如一个男的虐待老婆,这老婆出去偷情寻找慰藉,男的因为有法律保护就无所顾忌,更肆无忌惮,但是女人离婚可能死路一条,不离婚又觉得太悲催,进退两难。本来感情这个问题就没有明显的爱和不爱的标准,所以更没有准绳来约束。互相博弈,才能达到一个平衡。
偷情这是猴子都普遍存在的,进化的现象,法律才诞生了多久……
zhy #3
1.就第一点,现在的法律对这类偷情行为缺乏制裁,法不作为又能怎样呢?他这叫你破坏老子的家庭,老子也破坏你的家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也。 2.写欠条的案例也有啊,结果别人觉得太亏了报警,仍然以勒索的形式处理,没区别的。 正因此,我才说这是恶法横行的万恶时代啊。

不跟人吵架,不跟人激烈辩论,告自己,仅此一条
烟中列岫青无数
schhhu #12
我觉得法律对偷情这类事情,确实不好管。 你说不管是不作为,但是要管的话,那也会造就很多不幸。假如一个男的虐待老婆,这老婆出去偷情寻找慰藉,男的因为有法律保护就无所顾忌,更肆无忌惮,但是女人离婚可能死路一条,不离婚又觉得太悲催,进退两难。本来感情这个问题就没有明显的爱和不爱的标准,所以更没有准绳来约束。互相博弈,才能达到一个平衡。 偷情这是猴子都普遍存在的,进化的现象,法律才诞生了多久……
虐待老婆也有法律 保护吧。
前几天不是有新闻说丈夫蒙面强奸妻子被刑拘么

菜,要辣的才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