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mm的故事(更新1-35)
题记:和mm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想想之前的往事居然历历在目。之前的点点滴滴虽然无法串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我还是想把生活中一件件平淡的往事拿来,与各位校园中的兄弟姐妹分享,共同回想以前的一些零散的记忆。同所有校园中的爱情一样,故事都是发生在自习室、食堂或者学校的花园中,中间也许会有你和GG或者你和自己MM的影子,毕竟,我们也是平凡的人,重复着平凡的故事。
我和mm的故事
(一)
春天,万物复苏,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秋季,万木萧条,却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在这个秋日,我却意外的收获了一个春天的礼物---爱的希望。
我的故事很平淡,平淡的不知从哪里开始落笔。一直相信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我的爱情也一样,我甚至觉得自己用爱情两个字,都会显得很矫情与做作。没有太多的回忆,几年过去了,之前的昨日种种居然还历历在目。两个平凡的人,依然是重复着以前所有恋人的故事。没有一见钟情,也没有山盟海誓,但是随着日子的一天天过去,曾经的一颗爱的种子却在两个人的心里生根发芽。
所有校园里的故事,都不外乎自习室、食堂、花园和舞会。大学四年结束了,我收获什么了,两个盖有校长印章的证件,还有那张把我送上贼船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当然,还有乒乓球。
四年里,生活在一个僧多粥少的地方,我们属于被冷落的一群人。虽然谈不上压抑,但堕落是在所难免的。没有像很多人一样在堕落中变态,却经常在宿舍里对楼下暖瓶爆炸的声音狼嚎,经常走到黑漆漆的小路上,故意制造一些声音来提醒那些正在脱离低级趣味的弟兄,狼来了。在卧谈、星际与乒乓的陪伴下,我的四年生活安然的结束了。我们上过自习,也天天去食堂吃饭,可是依然单身,小说中的种种浪漫情节都没有在我们身上发生。
偶和mm认识是很偶然的,如同大多校园恋情的开始……
(二)
读研的日子也平淡如斯,晚上打牌,白天上课,泡泡BBS,居然延续了大学四年的心态,并没有心思去考虑别的,比如GF。理学院的一个班是和我们同属于一个大班,英语、数学、政治都是一起。半个学期快完了,每每第一节课,宿舍的几个弟兄总踏着上课的铃声嘻嘻哈哈冲进教室,课间在教室很嚣张的喧哗,总是大大咧咧的样子,自然也是无心他顾。反正考试能过关就万岁,依然是邋遢着生活着,晚上回去在13楼打球,或者纠集几个人打牌。平时上课,17系从本科一块读研的女孩都认识,偶尔会扯扯闲天,或者约着下午去22舍后打打球。
在西工大,到了研究生没有男朋友的,通常比较少,要么很优秀,别人在其面前自惭形秽;另一类就是空有一副好脸蛋、好身材,平时学习不用功,对时尚追求过渡,整个一花瓶,动辄眼过于顶,小资心态严重,通常优秀的GG都看不上,那些优秀但清贫如斯的她也不瞧一眼,其他青蛙一类的更是;通常那些平时用功努力,清新可人,待人和气的mm都会很容易的找到BF,并且好多是很优秀的;。偶mm谈不上漂亮,没有哪个方面很出众,属于第三类吧,就是站在人群里普普通通不被人注意的那一类,但做事很踏实认真、细心而且有条理。性格很好,容易与人相处,就是怕见生人,还有就是做饭很好吃,这是后话了。也许大学四年我被冷落惯了,都没有心情去注意身边的女孩。
(三)
外语课依然在不痛不痒的上着,我们的嚣张依然在继续。某一天,轮到一个女孩去讲台做自我介绍,米黄色发白的上衣,俏皮的小辫,我眼前一亮。女孩外语很流利,自然是有备而来,想想我们当初自我介绍的时候都是整张纸上去,跟念检讨书一样,读下来还是磕磕绊绊,于是马上对女孩崇拜不已。第一印象,算不上惊艳的漂亮,但是看上去很贴心亲切,眼睛不大,但晶晶有神,好像是属于比较有个性的一类。偶马上拿手掩住口,对身边的兄弟说,咦,mm不错啊,哪里的,怎么没见过。
几天之后,和一个老乡的女朋友打球,一起来的还有那天外语课上留意过的那个女孩。那日下午偶打球也是格外卖力,也许是潜意识想吸引女孩的注意力吧。其实后来mm告诉我,偶当时是弄巧成拙,她并不懂乒乓球,看我打球像个大猩猩,动作难看。女孩静静在一旁看我们打球,背着书包,我才好好注意了一下,清清瘦瘦的,笑起来很甜,很淑女的样子。依然是那天外语课上的上衣,浅色的长裤,显得很修长,看上去要比偶还高。
就这样,突然就像开窍了一样。遇到了一个眼前一亮的mm,一直波澜不惊的心里居然普通跳了一下。回头一想,泄气!生活在西工大的狼群里,这种mm肯定早就名花有主了。我也就一个远远看的份了……呵呵,如果上天让我早点认识多好啊……很无耻了……
不到黄河心不死,晚上找个理由给老乡的女朋友打了个电话,自然有搭无搭脸皮超厚的问问那个女孩的情况。那晚上真的特别激动,从老乡女朋友的口中得知该mm单身,兴奋了好半天,其实那个时候高兴应该是早了一点,自卑一下应该是真的。还有更令人惊讶的是我们还是老乡,并且来自同一个城市…………
于是,就像所有故事的开始……
(四)
一个师姐语重心长的教导过我,追女孩子的七字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师姐说完也没有多言,意思就是你好自为之吧,这七个字里,大有乾坤。貌似只要第一面mm不讨厌你,同时自己真诚的去努力,就有机会捡得绣球,得到mm的芳心。
我觉得,要有一颗上进的心,对将来要充满信心,女孩都喜欢自信的男生。上进,应该是一种生活态度,不但追女孩的时候需要,平时的生活也应该如此。此外,要干练,帅!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好多男孩追自己心仪的女孩时,总要准备一身拿的出手的行头,哪怕是在宿舍兄弟的衣柜里凑出来的。应了一句话,“人靠衣服马靠鞍”,平时邋遢猥琐的一个人,洗个澡,剪个头,然后配上一身东拼西凑的狼皮,虽说不至于很有派,但也在平日里暗淡无光的宿舍里也显得光芒四射,这就是自信的源泉。记得宝玉经常喊,是个男人,他就帅!!是的,换了一身马甲,一个鸟人,马上就变成了一个衰人!他也是帅!
想想,那些都是曾经本科时候的心态了。随着年龄的增加,随之增加的是脸皮的厚度。
(五)
研究生宿舍比本科时候人少了很多,不过卧谈依然。虽说不如以前那么红火,每次也得扯好久才睡下。这个晚上,关了灯,和宿舍兄弟自然聊起了那天外语课上的女孩。宿舍的几个兄弟,依然是本科宿舍的鸟人,口无遮拦,信口开河,不管论及何事,总以人身攻击为先,这样先当头喝棒,才能顺利的摆出自己的看法。高zz和我一致觉得该mm真的不错,找机会打听一下。小武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甩出一句“没注意”,把我俩差点噎住,三个字说完,也就是声明不参加这个话题,不感兴趣,然后转身睡去。征求驴杨的意见时,不出所料,我和高zz的欣赏水平先被BS了一通,结论是,一般般了。
最终的结果是显然的,二VS一,驴杨惨败,最终甚至被我和高zzBS为人品不行。高zz鼓动我试试,偶一边推说不行,一边盘算着如何出手。
其实,真的没有自信。女孩算不上漂亮,但看着舒服,指不定多少狼当作猎物盯上了。如果是工科院校出来的,那眼光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偶就是踩上高跷也入不了法眼的。客观讲,偶虽然丑,但是不经常出来吓人啊!这次也就顾不得老脸了。
周六的中午,突然想到老乡女朋友留的电话。拿起手机战战兢兢的,拨起号码,没想到自己还这么紧张。
“你好”
“你好,请问***在吗?”
“晕,小可是吧,”
“你啊,嗳……快把她喊过来啊。”
“晕吧,刚才你把人家名字都叫错了……”
“汗……,名字都搞错了?”
总之,这次是很晕的,不知道自己的过于紧张还是她的名字是在拗口,反正是喊错了。还好,是“线人”接的电话,否则肯定留个不好的印象,接下来路就难走了。偶直到挂了电话腿还在一直打颤,平时见人说话还是不怯场的,不晓得怎么回事。第一次电话中,我一直是说了前面忘了后面,也不记得女孩说了些什么。后来mm忆起来,自己是先拿老乡套近乎(好像这是很多人都用的伎俩),然后东扯西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还自作多情的介绍了西工大周围的一些路口,还有西工大里面的几个标志性的建筑。
扣下电话,好像还出了汗,想不通自己紧张什么。第二天一大早,按照往常那是睡懒觉的日子。突然就睡不下了,破天荒我要去上自习。我的胆子很大,真的,我也很细心。我不觉得这是傻事,但又的的确确蛮傻的。也许就是傻乎乎的尽头,帮了我。
(六)
周日早上,学校里的人还真不少。早上不到八点就到了教学区,平时上课偶都没有这么早来过。给“线人”打了个电话,得知她经常在12号楼自习。我就开始了地毯式搜寻,12号楼的自习室就那么多,大不了一个一个的找。
大致记得女孩是个什么样子,不过不晓得今天穿的什么衣服,12号楼那时的人气很旺,找个人,并且是一个不太熟悉的人,难度虽不至于说大海捞针,但也得大费一番周折。事实也证明了我之前的判断,开始还好一点,每个教室的人不多,大致上看一看就可以了。当时也是傻傻的想,也许还有别人喜欢她,但是有多少会像我这样呢,努力之后会有回报,我正在努力。
就这样,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一个傻傻的男孩抱着几本书,找遍了12号楼大大小小所有的自习室。从第一个自习室一直翻到最后一个,我依然一无所获。也许女孩今天来的晚,也许不够仔细错过了呢,我安慰自己。我突然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找到。就这样,这个傻瓜又从最后一个自习室翻到第一个,从四楼一直找到一楼。依然是,没有找见。也许这个时候放弃真的该算自己尽力了。但是,我没有。接着我更仔细的寻遍每个自习室,由于上自习的同学们多了起来,我找起来越来越慢,但是我一直坚持着。也许,有人会注意到,一个家伙不上自习,游荡于每个自习室。从前到后,鬼鬼祟祟的,每个都不落下。
外面的太阳,渐渐升了起来,每次走到楼道的尽头,我都要抬头看一下。
(七)
几年之后想起来,我依然庆幸自己的坚持。也算是年轻时候的疯狂吧,如果说这算是疯狂的话,还有更疯狂的,为了和mm一起上自习,就这样“遍历”各个自习教室,我坚持了一个礼拜。
在那个让我记忆犹新的礼拜天的上午,在三楼的自习室,功夫不负有心人。
当我们中午一起从12号楼出来时,我觉得阳光很明媚。树荫洒在自己看似娃娃气的衣服上,我和mm很小心的一路走着。同行的还有她宿舍的两个大姐,两个大姐的宝宝都已经不小了,但是她们毅然放弃了之前的工作回来读研,一路聊天,很亲切!
当和mm一起走出西院的学生食堂,迎着秋日里凉爽的风,看着远方蓝蓝的天,我告诉自己,也许以后应该每天都要翻一遍12号楼
我要感谢mm宿舍的两位大姐,一直把我当作一个小弟弟照顾。以后的日子里,在我徘徊踌躇的时候,她们鼓励我不要退缩;在我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她们让我懂得平平淡淡的涵义;她们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们教我学会了耐心的等待。
(八)
忘记了第一次一起吃饭都聊了些什么,应该都是些不着边际的话。记得女孩穿的是牛仔裤、高跟鞋、女士西装上衣,很职业的装束,显得很干练,同时mm长像属于较为甜的一类,所以看起来柔中带刚。听着mm带着自己家乡味的普通话,很耳熟,很亲切。偶回去依然乐滋滋的,晚上在宿舍炫耀一番,居然没有什么反应,唉,估计那几个兄弟以为我想女孩想疯了,做梦呢。
第一次给mm送的水果到现在还叫不上名来,不过核桃我还是认识的。按照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只有满足了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后,才会去考虑安全、爱与被爱的需要,才会有自我实现的需要。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看来我对生活的理解还是停留在一个人类的初级阶段。第一次想给女孩送点东西,首先想到的居然是吃的。接着,马上溜到南门,提了一斤椒盐核桃还有一袋到现在还不认识的水果,藏在了实验室的抽屉里。想起来来,自己都不好意思,想想那天居然是几年来仅有的一次买核桃给mm吃,以致到现在说起来mm还挖苦俺,把我骗到手,再也不买核桃吃了,早知道让你多辛苦辛苦。貌似很委屈的样子,其实,mm是很听话,很懂事的,经常逛街经过炒核桃的地方,她总心疼核桃太贵,不让买。都是穷学生,除了吃饭,每个周末能去东大街吃几串铁板鱿鱼,就算是奢侈了。
第一次很正式的请mm吃饭,是一个周二的中午。四个人,一个大姐,还有老乡的女朋友,再就是偶和mm了。开始mm是怎么都不肯来的,后来实在拗不过大姐和“线人”的再三说辞,才勉强同意了。和一个陌生的男孩吃饭,mm还是很腼腆的,有了大姐和徐mm的作陪,气氛就轻松多了。记得当时就是每人一碗岐山面,另外偶还特意点了一份海带丝和蜂蜜粽子。
一块自习,一起吃饭,然后晚上在校园的小路上聊天说笑,如同很多幸福的人一样。第一次惹mm流泪是在周五的政治课后,为此差点断送了我的大好前程。
(九)
给mm第一次送东西,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中午。
打电话之前,草稿不知道打了多少遍,心里一直想着把事情说的自然,然后过去送下。一遍一遍的背着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说辞,手就开始拨电话,电话接通的一刹那,我居然紧张的抖了几下。这一紧张不要紧,随着那边的一声你好,我准备的一通听似简单自然的铺垫差点汹涌而出。当她宿舍的女孩把电话递过去之后,那才激情澎湃的神经居然放松了下来,脆弱的神经不知道是崩溃了还是没有张紧,居然差点忘了自己打电话干什么来着。
追过女孩的兄弟们,应该有这个经历,对第一次的种种感受自然也不会陌生。害怕,紧张之后,我居然冒出一句,咱们学校有核桃树,你知道不。“不知道”,mm说完我居然不知道如何往下接。突然想起,当初买核桃的时候,老板是如何给我吹嘘的,“其实西安本地的核桃不好吃,甘肃和新疆那边的味道才好,本来想给你带点西安特产吃的……”,还好,感谢那个三寸不烂之舌劝我买他核桃的老板,没有他今天我算栽了。到现在我还不晓得老板是不是在忽悠我。
“路上顺便带了一点过来,要不你尝尝。”
“不用了,你自己留着吧,”
“我…………,反正我也是顺路的,”
晕,我断电了,鬼知道我是不是顺路,开始瞎说。具体的细节也忘得差不多了,mm脸皮薄,不经劝,我就干脆说我在外面,你出来拿吧。呵呵,她估计也断电了,就傻乎乎的跑出来取。出来的时候,看到我还怯生生的样子,好像看一个坏人的眼神。还好,我故作轻松,递过去就说,你尝尝。然后继续了一大堆废话,等mm转身回去。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好烫的。很兴奋,虽然看起来第一次送东西,很笨拙,很傻,但可能这就是年轻的可爱之处吧。
其实后来才知道,那些东西她都没怎么敢吃。
(十)
这是一个周五的晚上,政治课。
其实,我经常从周五的早上就很兴奋,因为马上就是周末,可以名正言顺的睡懒觉,赖在宿舍打牌,总之,这是周末,属于自己支配的时间。
以前的政治课,不痛不痒的听着老师在上面长篇大论,偶不是好学生,除了睡觉就是点过名逃之夭夭。好学生应该在政治课上,端坐,执笔将老师的每字每句写于笔记本上,听到动情之处或颔首或沉思,然后埋头记下老师的每一句至理名言。我想这应该是最高境界了。不过,我现在却开始喜欢这门课,因为可以和mm在课上或窃窃私语、或纸上聊天,不亦乐乎;偶尔小憩,政治老师老师的淳淳细语左耳进,右耳出,依然是,不亦乐与!。
废话少说,言归正传。
课间时候,忘记因何而起,和mm几个人谈起入学的大头照,比一比谁的更傻。很快,几个人纷纷拿出学生证,让别人瞻仰一下当时的自己。记得徐mm看过我的学生证后,还故意一惊一乍的,印象中是说学生证上的照片像个女孩。这样,自然也就传到mm手上。
那个时候我和mm应该还处于朦胧阶段,天天一起自习、上课,mm也是天天一副开心的样子,甚至开心中还透着小小的幸福。我当然也是天天快乐着,似乎所有的幸运之神都眷恋着自己。
mm看过我的学生证,开始还幸灾乐祸要取笑偶照片像女孩,不过,马上就沉下脸,甚至是一副很惊讶、失望的表情。
一节课无语,直到在回去的路上也是这样。一路上抽抽泣泣。走到旺园门口时,mm拉过书包,然后说,
“你睡觉去吧,明天不用找我上自习了,我自己回。”
(十一)
后来mm在她们宿舍门口靠在我肩上哭了很久,我忘记了自己有没有流泪。只记得当时不知所措,只是很笨拙的重复一句话,等咱们老了,我年轻一点,更可以好好照顾你啊。
在旺园门口听完她的话,我很沮丧,更难过。在我的坚持下,仍然把她送到了宿舍。
我比mm小两岁,算是通常所谓的姐弟恋。
那个课间,mm看过照片,还顺便注意到了我的年龄,也许是她自己潜意识的作用,突然觉得我们不可能,差这么多,而且还是女孩大。近在咫尺的幸福很快就这样离自己远去了,mm以为我知道了她比我大,会接受不了,肯定是会退缩的,就越想越伤心。通常第一次见我们俩的人,都会以为我比她大呢。当然,倒不是偶显老,而是mm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
她那时并不知道,偶早就晓得她大两岁。那晚上哭过以后,mm临回去依然抛下一句话,明天不用找我了,你也找不到。
就这样完了吗?唉,回吧。
其实,晚上回去自己心里还是很宽慰的,毕竟mm还是很在乎自己。怕我知道彼此年龄差很多,会放弃。其实,这怎么可能呢?
多亏徐大姐的帮忙,第二天在考研时经常自习的图书馆找到了mm,还特意帮偶占了一个位子。mm感冒了,昨晚一夜无眠!
后来mm经同学介绍,带了一个家教,在西电的附近。定的时间是晚上,偶不放心,mm还是自己去了。我在机房一直到八点多,一直放心不下。
突然电话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电话中mm哭着,说出事了。我一阵心跳!
(十二)
我不懂什么是爱情,也许是自己太肤浅。如果那张脸庞无法让你感到一种的心跳的甜蜜,一种久违的亲切抑,一种心酸的惆怅抑或是淡淡的忧伤,我想,是不会有爱的。但是,如果把爱仅仅诠释为心情的结点,或者把爱理解为跳跃于日记上的文字,或者将爱定义为默默的激动与留恋,这才是肤浅的,至少是不完整的。记得有人说,爱情是寂寞犯的错误。不能否认,有一部分人寻找爱情的理由是填充自己无聊的生活。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但是我更认为那种默默支持、心有灵犀的水到渠成才是最成熟的爱情。
我同意爱源于性这个说法,应该说人类的第一属性就是动物。所以,繁衍的本能所需要的性的渴望是第一位的,这也是所有异性吸引的第一要素。虽然说,人类无法摆脱自己的动物属性,无法动摇自己的本能,但是思想却是人类创造历史,创造自己未来的利器。爱源于性,却高于性。如果一定要一个例子,我想每个人都应有这个经历,看到老夫老妻相携散步于黄昏下,或者在乡下看到上了年纪了老人给自己的老伴挠痒,梳头……所有的这一切都看起来这么自然,没有一点点做作或者矫情。人是有感情的。
性的吸引,只是一个浅薄的契机。一个让你牵挂,让你眷恋,让你心疼的人,这才是爱。爱情与亲情在某一个层面上是等同的。多年的相扶相携,已经把那些多余的词汇,多余的动作都过滤掉了,没有修饰的生活显得那么真实与温馨。年轻需要浪漫,但更让我们心动的应该是激情过后,沉淀下来的类似与亲情的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了,曾经你那么爱你的人,他已经浪漫不再,年轻不再。但是那份爱却更加沉甸甸。
(十三)
钻石广告,“钻石恒久远,爱情永流传”。钻石是不朽的,拿它来见证爱情,希望自己的爱与钻石一样亘古不变。我是个穷小子,我买不起钻石来见证我们的爱情。
回忆中,见证生活的只是我们三个,mm,我,自行车。
经常,我骑着自行车载着mm去逛街,大部分时候是去西门的人人乐。那个时候,学校南门的超市还没有建,最近也是最熟悉的就是西门那个了,mm住在西工大的西院,去人人乐都是走劳动路,路上的树不算大,但总能遮住一些太阳。
很多个周末的下午,太阳刚刚偏西,影子刚要拉的很长。有时春天,阳光很温柔的映出我们的影子,有时是夏天,我们会捡一路阴凉,太阳很调皮的穿过树叶,跳跃在我们的身上,脸庞上;冬日,下午最好的时候,抚过脸庞的阳光是暖洋洋的。花两毛钱存个车子,后来成了五毛,两个人嘻嘻哈哈冲进去,逛一逛,没有多少钱,偶尔一点零食出来,mm最爱薯片和薯条,不过每次都是买很便宜的那种。付过账,带出来的还有mm很满足的笑脸。有时候还会奢侈一把,买一点点熟食,两个人在门外的长凳上吃的两只大手与两只小手油乎乎的,然后互相取笑对方邋邋遢遢。接着就是取车,原路返回,依然是洒一路的笑声。
曾悠闲的骑车和mm一起去小寨,中间还错过路口,一路到了美院;曾经和mm一起去逛东大街,提前很远很远存车,然后步行过去,喝过奶茶,吃过鱿鱼,又悠哉乐哉的晃荡回来;曾经骑着自行车载着mm一路狂奔去未央湖自助烧烤,回来两腿酸痛一天。
她坐在后边虽然无法左右车子的速度,但是总不安分,晃一晃调皮的脚丫,给偶挠个痒痒,不挨两下打,总不会停下来。她屡次对自行车要求主权,但不肯亲自花力气蹬车,经两个人协商,偶做出让步,分一部分控制权给mm。我们商议好,她在车后座上,如果觉得车子需要加快速度,就拍偶滴左边PG;反之,就拍右侧。对mm而言,这是一辆,节能环保,又能实现多重控制的全自动人力车。
自行车,见证与承载我们生活的,它差点只值五块钱。
(十四)
就是这辆自行车,就在mm第一次骑它出远门,就差点光荣下岗。
我在机房接到的电话,是mm打来求救的。她哭哭啼啼的说自己迷路了,车子也坏了,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刚来西安时间不长,也不知道路。我一阵着急,那时天已经开始凉了起来,晚上几乎都要穿羊毛衫。她大致说了自己去的路线,我就顺着南门一路小跑出去找,天黑漆漆的,只有远远的灯光刺眼,脚下还绊了几下。上了二环,左拐,走了不少路,居然是个死胡同,临时修路围了一小段。折回,直到过了西电的北门,都没有发现mm电话中描述的铁通大厦。那个时候已经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已经不敢再往前,怕mm就在这边。一会又打电话来,我问大体哪块,mm依然说自己不知道什么地方,只知道有个铁通大厦在对面。终于,又往前寻了很远,在路的对面隐约看到一个瘦弱的女孩,很无助的站在那里。
mm那个晚上做完家教回来的路上,沿着南二环骑自行车和别人撞了。别人没事,自己车子的前叉断了,整个车子就这样瘫在那里。
回来以后,mm告诉我,她差点把车子卖给路边修车的师傅。人家只给出五块钱,觉得太便宜,就没卖,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我,就只好卖掉,然后打车回去。呵呵,没想到,这个差点被卖五块钱的自行车一直伴了我们两年半。临毕业,使用的很少。最后mm想卖掉,我一直不同意。作为伴我们这几年生活的自行车,我不舍得。要么,就送人,让新主人好好善待它。后来,忙于琐事,这事儿也就耽搁下了。自行车一直放在北九的一个楼道门口。现在不晓得怎么样了。
后来还去北九看过一次,自行车上面布满了灰尘,孤零零的靠在墙上。不管怎么样,我很欣慰,没有狠心的卖掉,也没有轻易的送人。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让其善终。
mm在宿舍比同屋的徐大姐和赵大姐小很多,被照顾的总是多一点,也许是爱屋及乌吧,她们对我特别好。
(十五)
爱的谎言。如果说爱情是谎言,那么她也是美丽的。
讲一个故事吧,一个很多人看过,也记得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仍要讲一遍。
这故事中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在一个漆黑夜晚,这个男孩骑摩托车载着女孩。车子在路上奔跑着,是超速行驶。迎着扫过的夜风,女孩对男孩说:“慢一点,我好怕。”可男孩拒绝了女孩的请求,他说:“不,我觉得这样很有趣。”可女孩实在是担心得要紧,她说:“求求你了,慢些,这样,真的太吓人。”男孩笑笑,说:“好吧,那你说你爱我。”女孩有些羞涩,她将头靠到男孩的肩膀上,被风吹散的头发甚至飘到男孩的脸上,说:“好,我爱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么?”男孩说:“那你再抱我一下。”女孩就紧紧抱了男孩一下。女孩以为,在这个时候,男孩可以慢下来了。谁知道,男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说:“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干扰我驾车。” 女孩又听话的按男孩意思做了。。。。。。
第二天,他们所在城市有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车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看了,很感动,为这个纯粹的爱情,虽然我不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无疑,他是爱自己的女孩的。记得一句话,爱她,就让她幸福。诚然,女孩是幸福的,男孩甚至把自己生存的机会都给了女孩,但她又是很不幸的,有个肯为自己舍弃所有甚至生命的男孩走了。男孩留给她的,除了宝贵的生命,还有久远的悲伤。
(十六)
我说,爱她,就让她幸福;爱她,自己更应该好好的生活。因为,有你的生活,她才是幸福的,那个圆才是完美的。
林觉民的《与妻书》中写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而死。”,后自己信中解释,“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嗟夫!谁知吾卒先汝而死乎?吾真真不能忘汝也!”他甚至无法忍受自己的爱妻因为自己的“先死”而承受的悲伤,怕自己走后,也带走了妻子的希望与快乐。甚至说,“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这份无法言传的感情,通过这个来倾吐,够残忍。
如果一定用死亡来诠释爱情,我想这是残忍的。我们都是平平凡凡的小市民,没有那么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如果爱她,自己就好好的活着,一个健康的体魄,一颗快乐的心灵。不让她为自己过分的担心,不让她为自己受那么多委屈。两个人的生活才是幸福美满的,无论爱情多么伟大,一个人在世界上总是悲凉的。不去好好的善待自己,对于爱情,这是自私的。
男孩的做法,每个人都是感动的。但是,我觉得他更应该去为两个人争取生存的机会,他也是可以做到的。
呼唤爱情中的人们,爱她/他,就让她/他幸福。让她/他幸福,自己更应该好好的生活。
(十七)
所有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同样也会在食堂发生。
听一个兄弟说起过,不记得哪个学校的,餐厅的墙上贴着几个很显眼字,禁止喂饭!有时候吃饭,把菜里面可怜的几块肉挑出来,mm总不肯吃,我就找机会给她往小嘴里塞。每每这个时候,我就说,“小心别人笑话,怪不得有的学校食堂禁止喂饭。”。还好,偶只是喂肉。当年我的饭量大,经常一顿饭都要四个甚至五个馒头,这样按往常两个人两份菜,我吃到最后往往都要蘸着盘里的菜水才能吃下,不舍的再去买份菜,mm有时候就自责,自己一个馒头吃菜吃的多,让我不够了。有时候mm就有意识的少吃菜,几下把馒头吃完,坐在那里等我。现在想起来,心里居然酸酸的。
穷学生,吃饭很多时候都要节省一点。mm身体柔弱,瘦瘦的。我天天想着让她增肥,吃饭时买完菜和馒头,通常都要再买点别的肘子、烤肠之类的东西。烤肠经常都是买一根。放到mm碗里。每次偶都是用不屑的口吻说,“不喜欢吃,我有点油腻,不想吃。”“你不吃就扔了,反正我是吃不下。”开始这一招都是屡试不爽,mm自然上当。往往都是最后mm实在吃不下,我才像在一旁等了很久的恶狼一样,把mm剩下的“补品”一扫而光。时候长了,她就看出了我的伎俩。买来之后,她也开始抱怨自己也不想吃油腻,或者,不饿等等,总挑一些理由来敷衍。没有办法,我就得妥协,两个人就分开。再后来,偶又有新办法了。自己就埋着头,假装吃着,估计磨磨蹭蹭,等mm吃完了,偶就直接夹到她碗里或者放到嘴里。呵呵,有时候一根小小的烤肠最后一口,来来回回推让好几次。
呵呵,穷人的点滴,穷人的爱情。
(十八)
北欧神话中这样写道:“当太阳登车启程的时候,月亮驾车回到了比灵的黄昏宫殿。当月亮休息在他的华床上的时候,一群睡眠精灵打着磕睡围绕在他的身边。就这样,大地上的人类有了昼夜之分,也有了阳光的和煦和月光的温情。”难道爱情不是吗,当爱情扬帆起航的时候,友情与亲情相伴与左右。当散发着太阳般光环的爱情睡去的时候,亲情却如月亮般不知疲倦的照彻我们的心灵。就这样,大地上的平凡人类有了感情,也有了爱情的和谐、友情的豁达与亲情的温馨。
刀刀语录中有句话,“一条狗其实不孤单,想一条狗才会孤单。”一个人的生活虽然看似无趣,但也是悠哉乐哉。其实两个相爱的人,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孤独的。面对爱人的时候,生活充满阳光,当我们一转身,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一个充满着思念与孤独的世界。
平日里,我不认为自己是个多愁善感、情感脆弱的人。也许如大部分男孩一样,“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以前,总对在校园里连走路都要如胶似漆的情侣很不屑。其实现在也一样,不过多了一些理解。因为人与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一样,爱的深沉了,便把爱浓缩在日常的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上;爱的热烈了,甚至四目相望的时刻都觉得不够;爱到生命的深处,他在你身边,你甚至不会感觉到这个人的存在。
(十九)
纯洁热烈的爱,两个人虽远在天涯,心灵却近在咫尺。还有一种近在眼前,你却无法去抓住他, 这是爱的悲哀。
分别的个中滋味,在第一个寒假我感受了。表达感情,语言与文字,我更钟情于后者。我虽然算不上伶牙俐齿,但也不木讷,不过一直觉得,文字的字里行间更容易把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与感受表达出来。
第一个寒假,分别了20几天。少有电话,mm的爸妈也不太赞成我们,可能主要是嫌我“貌不惊人”吧。这20几天里,饱尝了思念的滋味。虽然有时电话里说不了几句,那怕是一些琐碎的,没有条理的流水账,心里都要踏实很多。打电话,很少找到mm。如果她的爸妈接到电话,肯定是不冷不热的,除非mm在边上,一般都是找不到她。
其实这个寒假是很危险的,差点就分了。其实那个时候,mm应该都开始打算如何对我讲爸妈的意思了。更实际一点,相对于抚养自己20多年的爸爸妈妈来说,我们相处几个月所产生的感情,还是微不足道的。
我更擅长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寒假里我每天都要给mm写一封信。不过都没发。
寒假结束的第一次见面,我就把这些信一起给了mm。她接过那一踏子寒假的心路历程,居然一副很惊喜的样子。
(二十)
通常离家很远的兄弟姐妹们都有经历,每次放假是让人兴奋的,可想到火车上的痛苦与煎熬又让人望而却步。家,自然是要回的,受累当然也是免不了。没到放假都要屁颠屁颠出去排队买票,学生票还能便宜几十块呢,穷人,买不起卧铺,更不敢劳烦“黄牛兄”。
从来不敢说坐火车,都是挤的。从候车室就开始挤,然后一直到检票,然后是挤车门,接着就是挤在车厢。我来西安有八年了,来来回回,哪一次没挤,居然很不习惯的样子,没有火车的感觉了。
几个老乡一起,行李安顿好,每人呷几口水,然后就摆开架势,打牌。人少了,双扣。有时人多一些,就是够级,或者称“狗鸡”。一路熙熙攘攘,虽然车厢里杂乱无序、人来人往,几个人扯着嗓子投入的打牌,也算是一道风景,时常还会吸引几个观众。火车上的时间总是枯燥而又无聊的,上车前准备的杂志也垫在了屁股下面,准备好的歌也在包包里。其实,打发时间效率最高的,不外乎三种,打牌、神侃与睡觉。往往,神侃的,水的消耗量最大;睡觉的,口水消耗最大;打牌的,瓜子与零食的消耗最多。火车上的牌友,跟平时宿舍的牌友,感情是一样深厚的,供仇敌开,一致对外。每打完一把,总要总结得失,分析一下刚才对阵的形势。接下来又是一番厮杀,败下阵的自然是不服气,反正火车上就是时间多,不行吃点东西,接着来。
再者,通过吃的东西,往往就可以看出是不是挤火车的菜鸟。你看拿着饼干、面包,喝着可乐果汁的,通常都是新手;馒头榨菜加矿泉水,或者猪蹄、鸡腿加啤酒,不用言喻,自然是老鸟。
火车上的故事,写不完的。
我车上睡觉不多,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经验的话,就是开始的时候闭目养神,可能此时并无睡意。一般这样几个小时,到了晚上就会精神百倍,纯属个人经验之谈,每人习惯不一样,自然效果也有出入。
mm在车上,是个瞌睡虫,往往都是好不容易挤上车,休息一会,喊一身打盹了,一会就会靠在偶肩上睡着。通常只要这个瞌睡虫开始打盹,除了中间起来吃点东西,就肯定会睡到下车。中间姿势累了还会起来换一换,此时都会抱怨偶不够高,倚着不够舒服,挨几个嘴巴也就不再嘟囔。当然。如果mm自己坐车的话,那就只喝点水了。
我们第一次寒假,回来的路上,mm居然没有睡觉,一路精神。
(二十一)
那一次很奇怪,我居然在火车上睡了大半路,倚在mm的身上。
我睡觉总一惊一乍的,也许有时候想事太多,晚上老做梦。在一路走走停停的火车上睡觉,不舒服,我总是不踏实。偶尔被火车摇醒,我眯着朦胧的眼睛,隐隐约约看到mm在看什么东西,很认真的样子,还当是读小说呢。mm人瘦,一个人占不了多大地儿,火车上经常把鞋脱掉,整个人就那么蜷在座位角上。在车上一直晃来晃去,睡过了半夜,睁开眼睛发现她还在读着什么东西。我使劲睁着仿佛隔了一层浓雾的眼睛瞅了瞅,原来是上车前给她的那叠信,我心里一阵的热乎。
抓过眼镜,探过头去,想和她一起看。不想mm见我眼睛一直往她手上瞅,把手头的那封信往怀里一抱,不给看。还振振有词,“这是我的,不给你看。”晕了我,在上车前,那些信还是整整齐齐躺在我包里的,刚刚一转手,难道不成这信的主人这么快就易手了。之前一直在打盹,这会儿醒来很精神。不过,这信mm是无论如何都不让我看的,相持了好半天,我认了,跟女孩不能讲理,即便有理也讲不过的。没办法,摘下眼镜,喝点水接着打盹。mm忙着没空和我聊天,自己无聊,就一直晕晕沉沉的睡过了。
那些信mm在回来的火车上看了大半个晚上,我在打盹。mm看到什么地方,还会有力的抱一抱偶。心里甜甜的,毕竟是我给mm写的东西,她一直当宝贝收藏者。甚至我这前主人都没有权利看了。以后,偶尔去她宿舍,那些信就在她枕头边上的盒子里,我趁她不注意想拿出来看看,毕竟过去时间长了,都忘记当时写了些什么。mm在一边看到,风风火火冲过来,就把我还没来得及从信封里取出的信抢走,“我的,不准看!”,又是一副不讲理的模样。到现在,我都没捞到机会再读一读当年给mm写的那些信。
不知道有多少兄弟给自己的mm写过信,也许随着通信手段的日益进步,彼此之间交流也越来越方便,也就免去了像我们当年那样饱尝相思之苦,更没有多少耐心再去趴在台灯下给那个占据自己心灵的人写信。
不知道那些东西算不算得是情书,我没有中文系那些才子的滔天才情,动辄洋洋洒洒。我只是记录了自己的一些心灵的跳动,一些纷乱的思绪,谈不上条理,更谈不上修饰。随着自己心里的日益浮躁,再也很难静下来给mm写些文字。几年前那个冬天的那一叠信纸,算是几年来我给mm写的仅有的,所谓的“情书”吧,如果那些也算是“情书”的话。
(二十二)
写在端午节之后。
一直到上大学,我还从未正儿八经的过一回端午节。来到大学,俺也过起了端午,偶尔还会吃粽子,知道了端午节也可以这么正式的过。当然,到现在对端午的理解也仅仅是停留在吃粽子上,去年端午时候经过大学南路的市场,看到有人卖一种一束一束的类似树枝样的东西,当时很多人买,也是好奇,我就凑上去问了一句,“这东西能驱蚊吗?”“嗯,”那人应了一声,我回头就走了,宿舍有驱蚊花露水的嘛。前几日去咸阳,在市场上一位阿姨才给耐心的解释了一通,也晓得那个什么习俗,插到门上的。不过到现在对端午节赛龙舟种种,也仅限于知道而已,如果一定要说见过,就是在电视上。
昨天QQ上看到mm的留言,“今天端午节,记得认识你的第一个端午节,早上很早你就去桃源村买粽子,然后给我送到宿舍,那时候的我好幸福,好感动。”
我这才记起几年前给她送粽子的事情。应该说那是一个周末,按往常来说早上肯定是蒙头睡懒觉。当时在桃源村抢完粽子也不过7点左右,提着一兜粽子转一圈路,送到mm楼下。后来mm说粽子特别好吃,几个大姐还有宿舍的几个女孩都说好吃,羡慕的紧。其实到现在我也觉得送粽子没有什么很特别的,一件小事吧。没想到到现在她一直记得。
我一直觉得,真正的关心与爱护应该体现在大事上。有时候抱怨对她不如以前了,从前什么时候你怎么做的等等,此时,我通常是摆出自己的一套理论,“这种小事你都可以自己摆平的,不用我出手,所谓的真心,到了关键时刻才能体现出来,不要被一些表象所迷惑,这些小事谁都可以做得到的”等,如此云云。一直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其实有这种想法的不在少数,现在我突然有些明白,那些把自己爱的表现寄予在关键时刻,这种想法是有些偏执的。事实上,在“关键时刻”的 “大事”中,与她共同挑起胆子的勇气和面对的困难的坦然,都是在一件一件小事中慢慢积累起来的。有了平日里的点点滴滴,才能汇聚成细水长流的小溪和奔腾向前的生活。有时候,给你记忆悠长深远的,是发生在两个人身边的一些琐碎小事,从披一件衣服到系一根鞋带,很多都是自己没有留意到的。
“小事”不做,“大事”做不了,不只对待爱情成立,做任何事情也都是一个道理,从点滴小事做起,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二十三)
大学里的生日都是吆喝着过的。
记得当年宿舍一个兄弟过生日的时候,请兄弟们吃鸡腿。从食堂提一塑料袋回来,往桌上一丢,“今天我生日,吃鸡腿。”口水横飞,每人抢得一根,狼吞虎咽。这生日过的实在,以至于几年了,我都记得。
说出来不怕别人笑话,二十几年了直到大学毕业还从未尝过生日蛋糕的味道。打小就听大人教导,小孩不过生日,不知道是不是杜撰的。不过,我是的的确确从未正儿八经的吹过蜡烛、许过愿。也许自己的生活过于粗心、邋遢,甚至中间有两年我都忘记了自己的生日。
第一次很正式的过生日是四年前。第一次拿到mm为自己过生日买的蛋糕,居然很新奇、很激动,小小的盒子,豁,八吋敢情就是这么大,从来不知道买蛋糕是按吋来计的。当时过生日的晚饭是在南门外的一品红,那会儿饭馆还没换厨师,饭菜味道不错。和不颠去一品红吃饭,他的保留节目就是水煮肉片,大碗盛着,漂红红的一层辣油,想着流口水。自打毕业就跑去了苏州,不晓得现在还吃不吃水煮肉片了。都几年了,忘记当时吃了什么菜,也忘记了老板是不是给下了一碗长寿面。不过第一次生日的场面印象却很深刻。
如果让我来决定如何过生日的话,顶多不过和mm一起出去吃个盖浇饭。买生日蛋糕是mm坚持的,说一定要正儿八经的过一次生日。只记得当时自己笨手笨脚的,连个蜡烛都点不好,许愿的时候还很害羞的样子,感觉在人前煞有介事的闭上眼睛许愿,很做作。从来将就惯了粗线条的生活,我太老土了。每次生日我都调侃,看来俺过起了文明人的生活,过生日还吃蛋糕。就这样,生日蛋糕一吃就是四年,每年mm都会很早就张罗着买蛋糕,然后问我想吃什么菜。
可惜的是,从来没有给mm买过生日蛋糕。
(二十四)
情人节。
每年2月14日,是西方传统的圣瓦伦丁节(Valentine's Day),又称“情人节”。在西方,人们把这一天定为情人节不仅是祝福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更是纪念一个为了广大有情人而献身的修士Valentine。在古罗马暴君Claudius王的暴政之下,他征召了大批公民前往战场。并且传令人们不许举行婚礼。许多年轻人就这样告别爱人,悲愤地走向战场,年轻的姑娘们失去爱侣。
当一对情侣来到神庙请求Valentine的帮助时,Valentine在神圣的祭坛前为它们悄悄地举行了婚礼。人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来到这里,在瓦沦丁的帮助下结成伴侣。后来Valentine被暴君Claudius在牢狱中折磨致死,他安葬的那一天是二月十四日。以后人们就把这一天定为情人节,用以纪念为了人们的爱情而牺牲的Valentine。在这一天,人们将玫瑰献向自己所爱的人,表达爱情,憧憬美好的未来。
前几日,mm发过一个网址来,一个心理测试。第一次像模像样的挑过几个选项,看最终结论,一惊,典型的一个“缺乏浪漫細胞的死硬族”,属于彻底不开化的一类。很显然,就说我长一颗木脑壳,批判现实主义的代表。其实,我确实是从骨子里缺少浪漫细胞的“死硬族”。我对玫瑰没多大兴趣,总觉得与其花钱买些中看不中用的,不如拿来买些吃的东西给mm来的实惠。
认识mm的第一个情人节,当我拿着一束带着露珠的玫瑰站在她前面时,当着徐大姐的面,她居然害羞的红透了脸。第一次给女孩送玫瑰,不知道如何开口。只是笨笨的递过去,嘟囔着。“给你的”。居然连一句“节日快乐”也没说出口。mm也傻傻的收下了,好像连声谢谢都忘了,两个笨蛋。
我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可是女孩都是有幻想的,她需要浪漫。有的人的浪漫是天生的,我却是装出来的。为了另一个人,改变自己,哪怕是暂时的。mm以后总说自己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一块上几天自习,一起吃几顿饭,再加几块糖,就被骗到手了。听过mm的抱怨,我总以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奸笑,其实不是敌人笨,而是共党太聪明。我不懂浪漫,但是我知道在她高兴的时候一起分享快乐,在她失落的时候哄她开心,在她伤心落泪的时候在一旁默默递着纸巾。
第一次情人节的前一天,和不颠一起跑了一个中午,想给mm送件礼物。不知道送什么合适,就从南门转到东门,然后又折回来,最后在南门一家雅芳专卖看中一款香水,是雅芳当年专为情人节推出的,一点点大,很精致的小瓶,浅蓝色,老板还送了一个很漂亮的纸袋。
情人节一大早,一束最新鲜的红玫瑰,加上前一天的礼物,送到了mm的眼前。
我也浪漫了一回,如果说情人节送玫瑰也算是“浪漫”的话。
(二十五)
第一次去mm家,是一个夏天,一个多雨的季节。
这应该是认识mm的第一个暑假。在这之前的一个五一和mm去过包头,见了mm的大姐和姐夫。不知道印象如何,至少不是很差吧,否则没机会去mm家。我和mm属于同一个市,我们市在地图上呈一个南北走向的条状。我家和mm家分座于这一条状城市的南北两端。早上七点多从家里出发,一个半小时后,到市中心转车,然后经过两个半到三个小时的奔波,穿过一座山,就到了mm的县城,接下来到mm家还有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幸好,我不晕车,经过一路的颠簸还算精神。中午到mm的县城,直到下午三点多那趟到mm家门口的汽车才出发。就在车站附近找了一家小店,买了点东西充饥,考虑到mm家里有大姐的小孩,接着去一家商店买了点东西。本来以为要等到好晚才走了,后来mm打电话来让我上最近的一班车,到离她家最近的一个大桥下车。她三姐一家那天正好从县城回mm家,我从半路下车,然后三姐夫开车去接。折腾了这么久,到mm家都下午两点多了,她们一家人都没吃饭,等着我,好一阵感动。
其实,好多人都会碰到这个问题,第一次去mm家应该带些什么东西。记得前一阵子,mm的一位同事在五一之前的时候就问起来,第一次去见未来的岳父岳母应该带些什么都东西合适。我那时居然一阵慌乱,当时去mm家没考虑那么细,只从家里带了一袋子粮食,包括绿豆、爬豆等,然后就是从路上的商店里给小孩准备的一箱纯奶。这也就显出了乡下人的实在,mm也是农村出来的,我也就什么花哨的东西都没买,当然我也没那么多钱买。后来叔叔阿姨看到我提的东西,就说了不该拿这么重的东西,一路上转车也不方便。那是第一次见mm的爸妈,心里很紧张,不过还好三姐夫也在家,有人聊个天,没有尴尬的乱了方寸。mm的爸妈总一口一个“小高”的喊我,打小第一次有个这么正式的称呼,大半天没转过神来。其实最热情是mm的三姐,给我拿鞋换,准备毛巾擦汗,让我心里好一阵热乎。她也和我mm一样,娃娃脸,清瘦修长,有个女儿,很漂亮,一个下午不知道喊了多少声叔叔。他们问什么问题,我也有板有眼的回答,尽管紧张,但喝了一点酒后就好多了。也许在我之前已经有三个女婿了,mm的爸妈接待我也是不算特别热情但是足够正式。其实我也想,不管如何,横竖我也就这个样子了。
到mm家的第二天就天气突变,一连下了四天雨,我也就在mm家里连住了四天。不出一天,我就原形毕露了,在家里和mm大姐的小孩打闹的嘻嘻哈哈,在屋子里爬来爬去。后来mm也说,爸妈看我就是个小孩。可能,一是比mm小,二是平日里一副没长大的样子,和mm打闹起来也是互不相让。这样就在mm家多呆了几天,也就多了解了很多。mm的妈妈对我很好,总怕我没吃饱,顿顿做好吃的;叔叔脾气很好,不太说话,总和我喝酒。我也贪杯,嘴馋,每顿饭都要喝一些。mm说,她爸妈看我身体很好,饭量也大,长得也算过得去,比较满意,当然,我心里更清楚,关键是他们自己的女儿满意。
我啰哩啰嗦了这么久,就当记流水账了。
其实做爸妈的无论如何,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你可以不够帅,你可以没有多么大的本事,只要对自己的女儿好,他们也就满足了,也就能放心的把女儿托付给你了。个人的能力虽然也在考虑范围内,但是相对于脾气而言,有时候后者会更重要一点。有时候钱多了,家庭不一定幸福;而家庭幸福的首要因素往往不是很多的钱。
当然我们是鼓励兄弟们多多赚money的,毕竟有足够多的money才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属于两个人的栖身之所,才会有能力去享受所要的生活。我很庆幸自己,mm的爸妈并没有难为我。但是很多时候并不是那么幸运,爸妈也许会因为种种原因阻挠,这个时候就需要自己去争取,只要对自己的MM或者GG足够好,多交流,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一句老话,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二十六)
经常和mm提起,“你看我那时买了一件25块钱的地摊货,肯定在心里耻笑我”,现在想起来仍然忍不住笑一笑。
事情发生在和mm认识不几天的一个周末。天气已近深秋,一阵秋雨一阵凉,树上的叶子也落了七七八八。坐车到钟楼,接着逛街,吃过几串鱿鱼之后,漫无目的的闲逛。更准确的说,这应该是第一次给mm买衣服。依然是每个店都进去看看,四处瞧一瞧,各个款式的衣服摸一摸,最后看着标价咋咋舌,很多都不是我们无产阶级该去的地方。到现在,依然觉得我和mm的审美观是有很大差距的。第一,表面毛茸茸的不要,但是我觉得可爱;第二,穿上去看着胖胖的不要,mm瘦,我觉得这样的衣服也蛮好。当时随便试了几件衣服,我倒觉得不错,不想被mm一票否决。有人说,女人就是逛街的疯子,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们才是体力无限的。在这一点上,她是一个例外,对逛街似乎不是很感冒。时常一起逛街,拉着一起转商店的时候,mm就说你自己去看吧,我在门口等你。最后在一家店里,mm在我的坚持之下试了一件外套,颜色样式都还可以,在我看来。白色,但不是乳白,有一点蓝边,颜色算是清爽,样式中规中矩,算不得流行,但也不老土。当时问mm如何,她点点头,这就算拍板了。总算找到一件中意的了,也算是第一次给mm买衣服,自己乐滋滋的。
“七十六元,谢谢”,收银员很礼貌。
“哦,好的”。我汗一个。
这么便宜的,这才想起来,估计mm点头的很大原因就是衣服比较便宜吧。具体的价格记不得,差不多就这个价位了。mm穿上居然很幸福的样子。如果不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如果和稍稍“拜金”一点的女孩逛街的话,我肯定被pass了。
虽然衣服这么便宜,但是能给mm买件衣服,我也是很兴奋。没过多远,就碰到了一个地摊,都是冬天运动的毛衣和运动裤。我喜欢打球,下午一两个小时,衣服总从里湿到外。自己也懒得回去换,逛街看到运动的毛衣,马上蹲下来挑挑有没合适的。
“多少钱呢,对,这件。”我看了一个不错。
“二十五块,可以试试!”,买衣服的大姐很热情。我从头上一套,果然合适。
“给,二十五,给找个袋子装一下。”,我迫不及待的买了下来。
买下衣服之后,自己居然还兴高采烈给mm说,你看我这衣服值吧,以后打球穿,回办公室还可以换换衣服。当时还以为自己买了件超值的衣服,还这么便宜。这是从大学培养的习惯,寒酸惯了,自己都没有意识。mm后来说,虽然看你你没钱,但是不是那种没钱死撑,穷白活又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类,让人看着很实在,心里踏实。
两个清贫的人。第一次给mm买衣服,是六七十块钱,自己买的,是25块钱。当时没有啥感觉,居然一点寒酸都没有察觉。两个人抱着衣服,在挤公交车回来的路上,居然还有一种满载而归感觉。虽然没钱,但是有公交代步;虽然吃不起牛扒汉堡,但是能有一串鱿鱼,心里也美美;虽然买衣服赶不上时尚潮流,但有几十块的便宜货也是心满意足。
以后随着口袋里的钱多了起来,买的衣服林林总总虽不算很多,但每到换季,都要用心的给mm买几件。尽管很多衣服要比第一件要贵,挑的也更认真,但是都忘得差不多了。就是这一次,到现在还记得清楚。
(二十七)
前几日,坐在电脑前敲字的时候突然觉得不舒服,好像键盘厚了许多。待低下头看个究竟时,居然发现是自己的指甲好长了。今天一早要洗前几天的衣服,突然发现两件白T-shirt被染的一块一块的。鼻子一阵酸楚。
单身的时候,做事总邋邋遢遢。洗衣服马马虎虎,多倒洗衣粉,大致上搓一搓,求个心理平衡。指甲也不像多数人的,在指肚的上面一个浅浅的弧度,轻轻贴在手指的末端,当年自己剪指甲都是拿巨大的指甲刀,用大动作一刀切。所以两个手上的指甲一直都是平的,甚至看起来指甲的中间都凹下去。这些在认识mm之前我从没注意过。
快四年了,第一次觉得指甲让自己觉得难受。发现指甲长了,就决定晚上回宿舍好好剪一剪。第二天,依然觉得键盘厚,指甲敲上去滑滑的,唉,才记起来昨晚居然忘记。依旧不舒服的过了一天,晚上倚在床上,费了好半天才算大功告成,放下指甲刀仔细看去,居然棱棱角角,试着划一下手心,还有些疼。
突然忆起来,几年了,一些事情居然习惯了,习惯到自己毫无察觉。自打认识了mm以来,习惯了在自己指甲长的时候她拿着指甲刀一点点的修剪;习惯了mm每次捏着我的手指,很认真的低着头从一侧开始慢慢的剪出一个个浅浅的弧形;习惯了每一个小小的棱角mm都要小心的磨平;习惯了每次剪过指甲自己都滑一下手心。在自习室里,在12号楼前的花园里,在火车上,每次mm都要花好长时间给我细心的剪好,我居然一直纳闷为什么她每次都那么慢,有时我还在一旁喊,“随便剪一下就差不多了,那么麻烦的”。她听过,叫我不要多管,接着自己依然是慢慢的,认真的边剪边修。
这些都是身边的一些琐碎的小事,望着自己参差不齐、棱角分明的指甲,搓着自己被染的一块一块的白T-shirt,她没有在身边,这些小事我居然都没做好。几年来,我几乎没有自己剪过指甲,不过它们一直都是很服贴。每次洗衣服,她都不厌其烦的嘱咐我哪些衣服不要一起洗,晾的时候要平整等等,我总是不以为然的。今天突然想起,自己平日忽略了太多的幸福。
幸福有时候是你身边的小事,也许从来没有留意,真的。
(二十八)
她很瘦,我一直耿耿于怀。
几年前一次在西院的学生食堂发生的事情,我还隐约记得。她的胃口时好时坏,因为那次她不好好吃饭,我发了一通火,mm委屈了好些天,记得过了差不多一个礼拜,mm还伏在我耳边可怜兮兮的说,“那时候我真的是吃不下,我也是想多吃的……”。
和mm逛街买衣服,都不太好找到特别合身的。经常,在她去试衣间的时候,如果售货员是位阿姨,就会很语重心长的叮嘱,多回去补补,太瘦了,这样将来不好。其实,每次吃饭我都要劝她多吃一些,再多吃一些。
到现在,mm还经常取笑我吃饭慢。当然,饭量大是其一,另外,以前和mm一起吃饭的时候,通常都是等mm吃的差不多了,我才敞开肚子吃,就她那皮包骨头的样子,我都不忍心和她抢饭吃。她饭量小,经常很快就吃完了,接下来就是我三下五除二把桌上的菜扫光。以前有个习惯,也不确定是好是坏,饭桌上很少剩东西,哪怕实在撑的不行,也会坚持吃完。
那次,在西院食堂,mm打开始就喊着不想吃东西,让我少买一些。这些话,我是从来不听的,大不了最后我多吃,东西肯定不会少买,否则她吃的更少。这次我买菜回来,mm吃的磨磨蹭蹭,我依然是多给她夹菜。过一会,居然发现把我给她夹的菜,在盘子的自己那一边偷偷堆了起来,然后没吃几口,就把筷子一撂,手里的剩的半个馒头给我一塞,抹抹嘴巴,说自己饱了。我耐心劝着她再多吃一点,这次居然很坚决不再吃,让我自己赶紧吃完,睡午觉去。一阵火气上来,看她故意不吃的样子,我把盘子往自己边一拉,大声说,“不吃算了,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接着自己气冲冲的埋头把盘子里吃完,一直也没理她。然后把盘子端到门口放下,赌着气自己就走了。到了拐弯的地方,我回头看看,发现她在我后边紧跟着,眼睛里噙着泪,一股一股的流到脸蛋上,一边怯生生的望着我,一遍嘟囔着什么。我突然很后悔,mm当时委屈的样子,到现在我都记得清楚。赶忙走过去,给她擦一下眼泪,好了,别哭了,下顿好好吃就行了。
现在想起来,挺内疚。
一次中午,在二食堂,mm去买菜。我在座位上等了好久,都没见她的踪影。过了好大一会,mm有点气喘的回来了,原来她是特意跑了一里多路到外面买了我爱吃的鸡腿。当时自己真的很任性,心里就怪mm不听话,出去买东西耽误了很长时间。我就把鸡腿往盘子里一放,趴在桌子上说自己困了,不想吃,让mm拿塑料袋装一下带走。mm怎么劝我也不听,拗不过我,然后两个人提着买好的菜,回宿舍吃的。一路mm很伤心的样子,低头不语。知道mm那时担心我平时吃不好,特意跑去买了自己很少舍得吃的鸡腿,让我多吃点,想回来给我一个惊喜。为这事,我一直嘴硬,说那个时候之所以不吃,就是因为困了。其实,那次真的是我不好。
几年了,从来没有说一声对不起,但我一直放在心上。
(二十九)
这是去年的事情。
脚上的伤疤已然不再疼痛,那段天天在宿舍的日子却依旧历历在目。每到吃饭的时间,mm都提着买好的饭菜送到宿舍,每次往桌子上一放,不等开吃我就在一旁搓着手流口水。记得有十几天没有去办公室,偶尔在楼下活动,吃的饭都是mm从外面买好带过来。两个人一起吃完,然后mm收拾好接着去办公室。在我烫伤的这些天里,mm一次午觉都没睡,她单是从实验室走到我宿舍就得20多分钟,还不说她买饭和两个人吃饭的时间。
事情发生在我和宿舍兄弟搬到现在的宿舍不几天。下午打过球,晚上回宿舍都是拿着大桶到楼道的热水器上接水,回去兑上凉水洗澡。没有注意到怡和的热水器比原先宿舍的要小,水龙头下搁暖瓶的地儿窄很多。当时在热水器旁边东张西望的等着,看着桶里的水也差不多有一半了,心想再多接一点,不料,半桶热水整个冲到脚上,水还漫到热水器对面的宿舍里。由于是运动鞋,刚浸在热水里,脚上还没有感觉,赶紧给那宿舍的兄弟道歉。不等话说一半,脚下就传来火辣辣的感觉,热水已经将运动鞋湿透。我就抬起脚跳着赶紧脱鞋,不想袜子和鞋带都是棉的,被水打湿以后很难往下解,等到自己把两只脚解救出来踏到地板上时,已经开始感觉麻木,只是觉得脚上的表皮往外咝咝的渗着热气。
等自己拖拉着两只脚到了宿舍,上面已经冒起几个水泡,从脚背到脚踝红的吓人。尽管后来买了双氧、水纱布和烫伤膏,但是由于受热时间过长,伤势在几天之内是不可能恢复了。mm在电话中一再叮嘱不要乱动,一直呆在宿舍不要穿鞋,吃饭也不要下来。就这样,mm每天中午和傍晚都奔波于办公室和怡和公寓。平日里,mm比较懒,让她多走路是万万办不到的,经常走不了多远就靠在我身边大喊走不动了,不停下来休息就得背着。我在宿舍的这些天里,每次走好远路来到宿舍,都要先看看我脚上的伤势怎么样了,从没听她抱怨一声。
有几次,她办公室加班,过来的晚了些。外面还下着雨,肚子咕噜咕噜的响,我就趴在窗子上望着来怡和的每个身影,期望早些看到她。一次mm在楼下的时候,往上抬了一下眼看到我在上面眼巴巴的等着她来。到了宿舍,她说我在窗口翘首企盼的样子就像饥饿孩子在门口等着外面归来的妈妈。
天气不好的时候,我就打电话,叫她不要过来了,自己吃了回去睡觉,我可以在怡和楼下买些东西填肚子。不过,她总担心我吃不好,每次都要亲自买饭过来,亲自看着我吃完。很多次宿舍的兄弟也在,他经常都是,“又来送饭了啊。”
那个时候mm的论文工作正在紧要关头,到了最后定稿阶段。因为老板一直压着,修改了大半年一直没有通过,mm心理压力也大,终于老板同意再略作修改就可以送出。mm天天很早就到实验室,一直到晚上11点多等老板走了才离开。虽然天天心理压力大,但到了我宿舍总露出一副笑脸,安慰我不要着急,过几天就好了。
现在和mm不在一起,但每每看到脚上留下的疤痕,就忆起那些困在宿舍,等mm送饭的日子。
(三十)
以前的日子是幸福的,总能吃上mm做的可口的饭菜。
前几日在openlab里偶然看到一个帖子,印象中里面讨论的是大伙平日喜欢吃荤还是吃素的话题。后来和扫帚、不颠还有小强讨论的时候,不颠和小强倾向于素食,当扫帚提及自己爱吃肉时,这才意识到我也是肉食动物,只是以前自己从未对吃饭发愁。这半年里,已经好久没有很好的吃过一顿饭了。以前,经常都是mm在我回去的时候已经把饭做好,我爱吃肉,她也总是有意识的在做饭时候多加荤腥。mm经常在去买菜之前问我,这顿想吃啥,最标准的答案,肯定是肉。
我想,我是有口福的。
mm喜欢做饭,尽管她自己每次都吃不多,却总是很认真的做。原来mm在身边的时候,我不等mm把饭做好,就在后面高声的喊饿,一边催促一边到处找东西先垫着;在往客厅端菜时候,我总迫不及待的提前抓起来就往嘴里塞。每次,mm看我吃的一口不迭一口的样子,看我把盘子里的菜一扫而光的时候,都在一旁露出幸福的笑脸。当然,饭后的收尾工作都是我的,我知道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在经历了mm屡次的洗脑之后,洗碗工作都是偶主动完成的。我喜欢喊她懒虫,喜欢做饭,但不喜欢洗碗,现在好了,没有碗洗了,更没有饭吃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碗洗……
mm的师弟们经常去她和竹心mm的宿舍那边聚餐,不知道是平日里食堂吃多了还是mm的手艺真的不错,不等菜上全,几个人就在客厅大呼小叫,要求赶紧开饭。看来有人比我更饿,在我肚子咕噜之前,几个师弟就已经开始坚持不住了。这是最热闹的时候,一群小伙子在饭桌上抢菜吃。每次开饭时候,几个人都是狼吞虎咽,馒头上来没几口,已然进了肚子,这个时候菜也下的最快,通常饭桌上就一个声音,“嗯,真好吃!”其中一个师弟,我们都称之为“会长”,几个师弟的解释是饭协协会会长,以饭量大,吃饭快闻达于诸侯。平时食堂的伙食不好,一顿聚餐下来,几个人东倒西歪的,抱着肚子连连摇头,“你把这个盘子给他吧,师姐,我实在吃不下了,我还得留一点肚子吃水果。”“吃的太爽了,好久没这么爽了,师姐做的饭真好吃。”我们特别喜欢这几个师弟,也许是年龄差不多吧,一伙人每次都在饭后玩的不亦乐乎。他们经常说,“师兄,你真有福气,师姐这么会做饭。”对此总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其实自己心里美滋滋的。
水果沙拉是师弟们、我mm和竹心mm的最爱。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竹心发明的,做法简单但味道一流,尤其适合饭后。一个大大的透明玻璃碗,苹果、梨去皮切块,香蕉切片,然后是小番茄,最后浇上酸奶,注意:此时用三鹿益生菌效果最佳,水果可根据时节的不同而变化。这样,一大碗水果沙拉就做好,白色、黄色、红色,只看了就食欲百倍。
mm自己喜欢吃土豆丝,我更喜欢mm做的土豆烧鸡块,做出来的鸡块味道很足,还有一点点的甜,土豆切小块,炖过后,味道浸入的深。竹心的宿舍曾经住过一对湖南的母女,mm那段日子也恰好在宿舍,顺便学了一手湖南正宗的红烧肉,更是我的最爱。想一想以前的生活多么幸福,鲫鱼豆腐汤,龙骨银耳汤,肉丸冬瓜汤……红烧鸡块,豆角炒肉,红烧肉,凉调木耳洋葱……还有竹心的老醋花生、菏泽羊肉汤……说不完了。mm的菜炒的好,汤也做的很有心得,竹心的凉菜调的好。竹心的妈妈过来几次,阿姨在的那些日子,几乎每次都把肚子吃的滚圆。
mm的饺子包的不错。冬至时候,还有一些周末,和竹心,偶尔还有几个师弟,一起包饺子。mm包饺子个头匀,不透水,速度也快,相比而言,从我手里出来的饺子就是一个个将要支离破碎的“船”,大多时候还是站不住的。mm做饭时候我喜欢在一旁指手画脚,不过很早我就不这样了,因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都是无理取闹,做饭和想当然不是一个概念。
现在,很多时候自己趴在食堂吃饭,总想着mm在身边时候,总换着花样做饭吃,之前幸福中中,犹如昨日。
不过还好,在mm的日日熏陶之下,我也能简单的做一些菜,时候长了也能自己给自己大打牙祭,不过味道要差很远。
有mm,我的胃口有福气。
中午又没吃饱,写到这里饿的不行,口水一直在盘旋。
(三十一)
北京之行。
第一次知道北京是因为小学的课本上有一课:“我爱北京天安门……。”于是就很向往北京,向往伟大的天安门和人民大会堂。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北京的种种憧憬就渐渐停留在对传说中北大和清华的膜拜中。
从开始知道北京到自己亲自去过,这个过程居然足足经历了近二十年,在自己逐渐成长的过程中,虽然依旧对去过北京的人特羡慕并崇拜着,但对所谓北京的种种认识与了解也越来越全面,晓得北京也跟西安一样有沙尘暴,并且比西安还能堵车,虽然贵为天子脚下但也依然无法阻挡非典的肆虐…………。
这一年的暑假,恰好mm原先宿舍的徐大姐在北京生态研究中心作论文,就邀请我们去玩一玩。口袋里没有多少钱,自然要精打细算一番,有住的地方,还能借到去北京的学生证,一圈算下来也不过几百块,似乎也可以接受。
没等暑假开始就和mm张罗着去北京,终于买好了车票,那边的徐大姐也联系好了住的地方。一路上自然兴奋不已,mm也没有多少睡意。记得是下午傍晚时分上的车,第二天一早就到了,虽然无法欣赏到沿途的风景,远处窗外的灯光点点似乎也有些与往日的不太一样。两人虽说不至于欢呼雀跃,却也不停的指指点点,叽喳个不停。一起的还有mm实验室的同学,四个人聊天、打牌、吃零食,一个晚上的时间很快就从身边悄然的闪过了。
一早到了北京,是一个闷热的天气,徐大姐的车早就在车站的门口候着了。从北京西站到农林科大大约走了四十多分钟。安顿好行李和住的地方,然后就是洗澡休息。大约到半个下午的时候,大姐就喊着我们出去转转。借到两辆自行车,几个人一起自然要到传说中的清华去看看。从正门进去,很气派的说,甚至比想象中的还要壮观一些,骑自行车拐了一道弯才到清华园的门口,还见识了朱自清老先生“荷塘月色”中的青青荷塘,种种细节都忘了七七八八,只记得印象中清华是一所很大气的所在。
前前后后一共呆了三天,故宫、天安门、天坛、颐和园还有王府井……,走马观花一样,两个人转了一圈,也不记得看到了些什么,反正知道的地方都去过了,去看了昆明湖,瞻仰了北大的“一塔湖图”,见识了北大的红楼还有那个伫立在校园中的唐吉诃德。还要提及的是,去北大的那个晚上在北大的体育馆里,乒超联赛激战如斯,由于是暑假,没有多少人,我还坐到体育馆里过了一小会儿的乒乓瘾。
估计是为了提高就业率,北京公交车大部分都是人工售票,还有些车上有两个售票员。去年在上海转了一圈,才晓得还是北京的地铁坐起来便宜,三块钱随便转。可能为了维护京城的形象,这边的出租车貌似档次都比较高,当然乘坐起来也是心疼不已。为了乘公交从农林科大到北京南站,我在房子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北京的公交线路研究了一通。不想,这边的公共汽车还分了几个公司,木乱地很!还是城铁方便快捷。
几个景点中,印象最深的是颐和园,和mm在里面整整逛了一天。虽然在北京的这几天恰好是桑那天气,感觉空气中都飘着流动的潮气,但是丝毫没有影响我和mm的游兴。早上赶个公交过去,貌似还经过了清华的东门,两个人买过门票,捏着颐和园的游览图就冲了进去。玩了快两个小时,觉得差不多了,好像该去的都去过,有的地方还转了两圈。在两个人拿出地图看看自己在什么地方的时候,都大声地笑出来了。原来两个人在颐和园的一个小小的角上转来转去,十之八九都没去,如此一来,两个人又买了两瓶水,握着地图在颐和园里摸索起来,有不懂的地方就跟着别人的导游蹭来听听,累了就找个凉亭歇歇脚,见识了昆明湖,走过十七孔桥,转过湖心岛,沿着昆明湖走了大半圈,还去了慈禧太后看戏的地方,听导游忽悠太监李莲英的故事,一直两个人逛完,都下午过半了。
和mm 在北京的几天都没有好好吃饭,这边的饭馆太贵。经常都是跑到超市买些纯净水、火腿肠和方便面什么的充饥。住的地方还不错,有洗衣机、冰箱和空调,两个人还从外面买过西瓜放到冰箱里凉一下再下肚,一天闷热下来,清爽无比。
在北京几天下来,腰酸背疼,mm一直吵着要去长城看看,在我的再三反对下也未能成行,到现在想起来还埋怨我。此外,天安门的升国旗也没看成,算是几个遗憾吧。
暂且写到这里。
(三十二)
冬,暖。
西安的冬天好像怎么也狠不下心,这么多年了,极少有凛冽的寒风,漫天的飞雪。正因为如此,心里才对西安的冬天有种特别的企盼和亲切,哪怕偶尔有一天早上起床后映入眼中的是伴着冬天到来的雪,也丝毫感受不到西安冬天的无情与冷酷。那薄薄的、弥足珍贵的雪在我们的看来便是冬天的礼物,不显唐突,只是温馨。
有情人在冬日里发生的故事都免不过俗套,当然我们也是万千世俗中的一员。
在大学时候,一个人的冬天很清冷,窝在宿舍里看书,或者迎着清冷的风,踩着满地的落叶浪迹于图书馆和自习室。但是,如果两个人一起,就可以发生很多故事。
前几日暖气来了,屋子里少了前些天的清爽,却也多了些许暖意与温情。前两天的阴雨走过,这两天外面的天空是暖暖的太阳。窝在这斗室里,回忆和mm一起经历过的每一个冬天,形影绰绰,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只能捡出几个片段来回味,一个个在所有情侣身上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的。
任身上穿的多么暖和,mm的手脚在冬天里总是冰凉,冷得让人心疼。几年前,那时还经常和她一起在12号楼、教学中楼、西馆和图书馆自习。没有课的早上,我都要早起,赶去教学区去占那稀缺的自习位置。我身上火气大,从来不怕冬天,棉衣也加的晚,可能得益于平日经常锻炼身体吧,我的手脚在冬天都是热乎乎的。这样,早上占好座位,等mm来到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抓起她的小手给它暖过来,或者是把它们放到我的腋窝下,我的手就捧住她冻得通红的脸蛋。往往这个时候她都是不太安分的,冲着我挤眉弄眼做做鬼脸,再就给我抓痒痒,看她都是一脸的幸福。
通常我不吃早饭,自从一起,一直是mm给带。冬天,mm带过来的奶是凉的,喝着不舒服。后来就想到了一个省事的办法,我们把奶放到教室的暖气上,过二十多分钟,瞅着别人不注意,猫腰偷偷取回来,烫烫的,两个人互相偷笑着喝下去,还当是教室中谁都不知道的小秘密呢。现在想来,那时候居然是这么多年吃饭最有规律的一段时间,又想想来西安过了六个冬天,直到和mm一起才第一次戴上手套。一个人的生活大都是粗糙的。
玻璃上的脚丫。那个冬日的某一个下午,在mm宿舍,那时她们还住在西苑12号楼,单元房。她住的正是有阳台的那一间,宿舍和阳台隔着大大的玻璃推拉门。那天,似乎外面还有点阴天,要下雪的样子,两个人在宿舍聊着天,然后mm突然拉着我走近阳台的玻璃门。眼瞅着她半握着小手,小拇指轻轻的弯过,就这样贴到玻璃上,让我很好奇的是,等mm的手拿开,玻璃上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脚掌形状的印记。更让我吃惊的是,接着mm拿食指肚围着那个玻璃上的脚掌印很随意的点了几下,一个很可爱小巧的脚丫就出现在了玻璃上,胖嘟嘟的,就像一个几岁小孩的脚丫真的在玻璃上踏过一样。mm接着做了几个,看起来就是一个小孩走过留下的一串脚丫。记得当时自己很开心的印了很多,但是都不像,问mm怎么回事,她居然很干脆的说,你笨呗。
到现在我还是印不好玻璃上的脚丫。
渐渐琐事多了起来,但是在学校里经历过的每个冬天在记忆中却愈来愈清晰。冬日刚落满雪的路边曾留下我和mm一大一小两行脚印,虽然在暖暖的冬日很快就消融了,但是这两行脚印却一直走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一直走到了现在,也将一直相伴左右走下去。
(三十三)
夜已经很深,除了天上几颗遥远的点星在黑幕中闪烁,仿若世界上的光明就仅剩矗立在城中的高楼上若有若无的灯光了。我依然没有睡意,在电脑上随意的涂画着杂乱的文字,说到涂画,也就是自己思维有些昏沉,但是依然不瞌睡,心之所至,写下的东西也就称作“涂画”了。
两年前的冬天,似乎自己的心从来没好好安定过。唯一留下在记忆中的就是,那个冬日的雪很大。不过,那时候的自己是没有多少心情去留意身边的雪景的,更没有心绪在雪地里诗情画意。她的工作还没有着落,从来没有觉得一份称心的工作是这么的难求。记得当年本科毕业时,揣着简历,小心翼翼并且有些激动的游走在各个单位的展台,也没有陪mm找工作时参加的各个硕博招聘会火热。似乎那个冬天从各个学校里冲出来的,全部是硕士博士,仿若一场雪下过,来年的小麦提前收割了,而一个个招聘会上就是我们这群农民在兜售自己劳累几年来收获的几粒粮食。这么多人挤到一起,突然伟大的商品经济规律就发挥了它的作用,我猛然间觉得和mm手上的那个曾让自己还有些小小优越感的硕士简历,如秋天一场冷雨过后马路上的枯叶,随便一脚踩过便能从鞋底翻出一片,贬值的让人难以置信。走出办公室,匆匆忙忙的低头穿行于学校,脑海里翻腾的是一条条招聘启示,哪一天雪片冷嗖嗖的钻进脖子,自己才真正的意识到,
下雪了。我在忙碌中从来没有意识到,冬天来了,是啊,一个硕士毕业生冬天也开始了。
意气风发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垂头丧气;自我感觉良好的高学历高文凭贬值了,如市场上的烂菜叶子、白菜帮子;曾经门庭冷落的科研单位,一夜之间仿佛挺起了腰杆,六级不过免谈、女生免谈、非党员免谈……;从开始的奇货可居,到后来的随行就市,再到最后给钱就卖,突然觉得有些伤心。
由于种种原因,人为的和客观的,mm不得不在06年的冬天继续找工作,和曾经的师弟师妹一起挤招聘会。在各个人才市场、招聘会上廉价的兜售着自己的学位。学会了忍受一个个的冷漠,学会了在十几秒的时间里把自己形容的花团锦簇,学会了客套、走关系,感受了什么是人情大过天。
新上市的和去年积压的,于是这个冬天更冷了……。
本来想写一写找工作时的艰辛,陪mm找工作中的酸甜苦辣,但是到自己一下笔,突然就特别的伤心,甚至不想去再去回忆那两个奔波、心力交瘁的冬天。
好事有可能多磨,但多磨未必是好事,后来mm签了一所不入流的高校。当然,这也是她一直想去的。也就是贪图有两个假期,平时清闲,压力不似研究所,不过千把块的工资,也让人羞于启齿。不过平和的人际关系,稍有些缓慢的生活节奏,也算给自己四年的高等教育画了一个句号。
(三十四)
突然分别,除了思念,还是思念。
以前天天见,每次吃饭都要面对面,时间一久,就渐渐体会不出其中的难得与幸福了。习以为常的甜蜜,喝惯了,也便不似开始那般使人生津回味。
某一天,我们不经意间习惯了走路时握着身边的另一双手,习惯了平时总在耳畔想起的叮嘱,习惯了在雨天把好路让给身边那个他/她,习惯了身边的随时有个他/她的身影,这一切都像看晴天里的太阳东升西落一般自然,但是突然哪一天因为某种不可抗的原因,他/她需要一个人去生活,他/她不得不去一个让我们无法朝夕相守的地方,于是,分别,暂时的分别也就避无可避。一个完整的自己就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那样,一旦手头闲下来,一阵阵的孤独与思念无孔不入的侵蚀自己的大脑。也许此时才能体味到厮守的时候那份奢侈,体味到吃饭时抬头便可看到的那个熟悉的脸庞是那么的遥远与亲切。似乎一个失魂落魄的自己,不想去吃饭,一觉睡下不想醒来。
分别的个中滋味,应该除了思念,更有甜蜜。
一个电话、一条短信,渐渐成了传递关怀的小绳,虽然纤细,虽然柔弱,但是它不挠不折、不温不火,也许所有的失落与哀伤,在接到一通同样充满思念的电话后,突然变成了幸福,虽然相对于以前的挥霍是那么的微不可计,但是足以让我们守着这份小小的惊喜,偷偷的高兴一个下午、一个晚上。mm刚去单位,那边什么都没安顿好,仅仅算是有了栖身之所,我过去也不方便,一天不知道有多少短信。偶尔一个周末过去,等我几次转车到她学校门口的时候,mm不知道在那里等过多久了,我从车窗里早早就看到那个翘首企盼的身影。下了车,看到那个以前天天在眼前晃悠的面庞,怎么也看不够,她眼神中也一直闪烁着兴奋。我握着她冰凉的手,问她等多久了,她说没多久,不长时间。我知道,她一定是刚下班放下东西就跑过来了,她说过自己一个人不想逛街,不想吃饭……什么也不想干……
记得那次,刚下车她就拉着我,神秘兮兮的说,“今晚要请你吃大餐,我赚钱了,第一次赚钱一定要请你吃大餐”。在她期待的眼光中,我点点头,她在电话中说,自己已经连续吃几天夹馍了,偶尔能吃完,大多都是吃一半。看着她清瘦,但是还算红润的脸蛋,我鼻子酸酸的,mm第一次赚钱了,要请我吃大餐。mm特别高兴的样子,在一旁挽住我的胳膊,一会不安分的给我挠痒痒,一会又使劲抱抱,好像我会突然跑掉一样。
因为相聚的时间相比以前少之又少,所以一起的时光感觉如此珍贵与甜蜜。
接着继续吧,也没有个框框,都是信马由缰的任思绪飘飞。
读书这些年,也没有正儿八经去过什么地方。就是上海、大连,自己在暑假时候去溜达过,由于各种原因,mm没有去。
再好的去处,再吸引记忆的地方,独自一人也是索然寡味。大连城市漂亮,环境也好,略带腥涩的海风、繁华整齐的街道、高挑靓丽的美女、湛蓝无际的海水,都算是大连的印象吧。星海广场、步行街,还有绕海蜿蜒的滨海路,师兄妹几人玩的虽然痛快,但总觉没有尽兴,也许是没有mm在身边,在大连的日子有些孤单,习惯了身边有个影子,哪一段日子不在了,游玩的去处也觉得枯燥,有如此感觉的大致原因,可能是没有mm来分享这些风景吧。
既然欣赏大连的风光,无法弥补心底的缺憾,最后两天,我莫名的对于逛街很狂热。于是在青泥洼桥步行街,从地下一层逛到地下五层,然后在转上来,找个入口再进。估计同行的两个师妹都觉得不可思议了。其实我是想既然mm这次没来,就逛街给她带点啥回去,不会挑东西,捡来捡去,也没有什么合适的。手链,小镜子这些女孩的小玩意肯定少不了,不会选,就自己约莫着买。第二天去逛的时候,还相中了一个小提包,牛皮的,黄绿色,样式简单,夏天提着清清爽爽,仅仅能装下一个小钱包和手机钥匙等物件,不过是夏天用的嘛,也足够。虽然东西不多,但也算来大连的仅有收获了。
回家的时候,mm正好生日,权当礼物送给她,mm看了自然是惊喜,接着摆弄着我带回来的其他小玩意儿,看着都爱不释手的样子。我说,还有一些小贝壳做的手链,挂件,记得你在海边上了四年大学,怕你都玩过了,就没买。她说,早都忘什么样了,大学那会儿还带回来几个,自己都没留住。于是有些后悔没有带一些回来,记得逛街的时候,师妹还问我要不要给师姐带一几个,还有海星做的小饰物等,不过我统统没拿,失算。mm后来说买的包包太贵了,浪费。我就说,在那里,吃饭住宿不要钱,我的花销就是坐公交车的块把钱,买包花钱就当我给人交餐费了。
记得还信誓旦旦给她说,我已经把大连的公交线路研究透彻了,到时候咱们去旅游,我天天带你坐公交车,后来被骂没出息。
前几日去mm那里,还看到她抽屉里的小镜子,我就问,是不是那年我从大连带回来的,还这么新的。mm笑笑说,是啊,一直没怎么用罢了。让我想起从大连带回来的那个包包,她最喜欢那个包包,逛街都提着,因为我太不小心就给丢了,一直也没有给mm再补一个。从大连带回来的东东,就剩这个个小镜子还健在了。
去上海是因为一个球友盛情相约,扬言包吃包住包玩,于是欣然前往,前前后后在大上海玩了一个礼拜。在那里自然是除了打球,再就是睡觉,逛街。
刚思量着当时带了什么回来呢,临走的前一天我逛了一天街,唯一的感触就是,上海的东西,那叫一个贵。商品的价格标牌都是两个,英文一个,中文一个,敢情人家卖外国人的多,“刘姥姥进大观园”,彻底傻眼,口袋里的几张钞票都不够个纽扣钱,后来到西安后,去了几个“国际”,算是开眼了,卖啥东西就是一个贵,质量不问,后来听说了,那叫档次。几次到柜台去问,人家售货员,都是爱理不理,知道你买不起,问也白问。
逛街的档子,算死心了,衣服买不起,鞋子买不起,包包也不行,太阳伞也出不了手,后来给mm拿了条金利来的腰带,算不虚此行,算是最便宜的。本来想买点其他东西,实在是囊中羞涩。
回来后,mm听我逛街的种种离奇遭遇,笑的不行,我是老农民进城开眼界了,大可能是我去的地方不对,反正自打从“十里洋场”回来,就很崇拜那里的哥们姐们爷们。
mm正好腰带要换,也算歪打正着,不管如何,这可是上海货,后来见到mm扎的腰带,我就想笑。
Re:『续』 我的故事
可是依然单身,小说中的种种浪漫情节都没有在我们身上发生。
偶和mm认识是很偶然的,如同大多校园恋情的开始……一样,开始我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续』
那是某年某月,我们同时参加了一个口语培训班,进教室后因为晚了会,我就坐到了后面。因为是第一次上课,口语老师让大家和旁边的同学认识下,于是我很意气风发的找了旁边一个看起来还可以的女生海侃,互相用着蹩脚的英语,我也不怕丢脸,特别是在认为别人并不比我强的时候,如果比我强,就不会来参加这个口语班了(她当时也是这么想的)……然后很老套的大家到台上用英语介绍自己,其它人都是FROM XIDIAN UNIVERSITY.我说I AM GRADUATED FROM northwesten polytechnic university,说了三遍,没人听懂,我觉得我说的挺标准,当时研究生复试的时候练过,后来没办法,她们可能不认识POLYTECHNIC,所以我就直接说了FROM XIGONGDA UNIVERSITY.大家哄堂大笑,得到了意料中的报复。当时也因为没把母校的名字给推销出去自责下。
第一次侃了后,大家分到了不同的组,当时并没有特别的注意到她 ,而且因为同组有另外的MM,我也用我幽默风趣的语言与大胆的表现和大家很快打成了一片,而对和我第一次海侃的女孩,倒是忘了……
万事皆有规律
Re: 更新--我的故事
已更新…………谢谢……
Re: 更新--我的故事
小笨狗:记得我当时好像也鼓动你追她吆,记得那天她上台作topic时,你、我还有驴坐在一起,人家在台上speech我们几个在下面议论。
Re: 更新--我的故事
Re: 更新--我的故事
真的很像故事、、、、、、
Re: 更新--我的故事
yyf喜欢后面,小笨狗快
Re: 更新--我的故事
Re: 更新--我的故事
Re: 更新--我的故事
于是从那开始我喜欢去新馆上自习。。。累了一抬头就可以看到mm。。。后来平时上课不怎么上自习也就没怎么去,大二去时候发现mm在准备考研,还是相同的地方。。。。风采依旧。。。
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故事,从来没想过去认识或者什么的,只是养成了喜欢去新馆五楼上自习的习惯。。。。
不知道这位mm现在在哪里,呵呵
我微笑着冷漠地看着身边的每个人,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微笑,两种极端的交点 我已忘了怎样去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我面无表情地靠着冰冷的墙壁,汲取着手中热茶的唯一一点热量.看着嬉笑的人群,依旧微笑,我的悲伤没人发觉。
Re: 更新--我的故事
呵呵
能不能来点其它的名字
Re: 更新--我的故事
“不知道你要去哪儿,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儿,只记得失之交臂的时候我们就这样来去匆匆……”
——n年前写在毕业册上的话
"回过头去看看那些浸透在白纸黑字上的生动的悲喜,切肤地感觉到,在那样一个唯唯诺诺的苟且年纪,伤情似乎是装点生命的勋章,好像只有凭借那些,幻觉般的,被我们脆弱的主观承受力无限夸大的非难,我们才得以拥有热泪盈眶的青春。
尽管,生命中的温暖一直都与我们遥遥在望,而我们只不过是拒绝路过。"
Re:我的故事1-7
Re: 我的故事1-7
那个夏天的情景 悄悄地苏醒了 在我心中
Re: 我的故事1-7
呵呵
面对大我两届的师姐还要有什么想法么?况且那时候心有所属,只是欣赏而已
我微笑着冷漠地看着身边的每个人,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微笑,两种极端的交点 我已忘了怎样去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我面无表情地靠着冰冷的墙壁,汲取着手中热茶的唯一一点热量.看着嬉笑的人群,依旧微笑,我的悲伤没人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