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mm的故事(更新1-35)
才明白,无度不丈夫!
穷人的爱情,穷人的幸福生活
早睡早起身体好!
别说,MS还真是这样
笨狗已经快要代替MOODY任OL的新妇女之友了~
请转告公主,老子还有千山未翻,万蒺未破,叫丫继续沉睡!
半窗幽梦微茫,歌罢钱塘,赋罢高唐。 风动罗帏,爽入疏棂,月照纱窗。
缥渺见梨花淡妆,依稀闻兰麝余香。 唤起思量,待不思量,怎不思量。
(二十三)
大学里的生日都是吆喝着过的。
记得当年宿舍一个兄弟过生日的时候,请兄弟们吃鸡腿。从食堂提一塑料袋回来,往桌上一丢,“今天我生日,吃鸡腿。”口水横飞,每人抢得一根,狼吞虎咽。这生日过的实在,以至于几年了,我都记得。
说出来不怕别人笑话,二十几年了直到大学毕业还从未尝过生日蛋糕的味道。打小就听大人教导,小孩不过生日,不知道是不是杜撰的。不过,我是的的确确从未正儿八经的吹过蜡烛、许过愿。也许自己的生活过于粗心、邋遢,甚至中间有两年我都忘记了自己的生日。
第一次很正式的过生日是四年前。第一次拿到mm为自己过生日买的蛋糕,居然很新奇、很激动,小小的盒子,豁,八吋敢情就是这么大,从来不知道买蛋糕是按吋来计的。当时过生日的晚饭是在南门外的一品红,那会儿饭馆还没换厨师,饭菜味道不错。和不颠去一品红吃饭,他的保留节目就是水煮肉片,大碗盛着,漂红红的一层辣油,想着流口水。自打毕业就跑去了苏州,不晓得现在还吃不吃水煮肉片了。都几年了,忘记当时吃了什么菜,也忘记了老板是不是给下了一碗长寿面。不过第一次生日的场面印象却很深刻。
如果让我来决定如何过生日的话,顶多不过和mm一起出去吃个盖浇饭。买生日蛋糕是mm坚持的,说一定要正儿八经的过一次生日。只记得当时自己笨手笨脚的,连个蜡烛都点不好,许愿的时候还很害羞的样子,感觉在人前煞有介事的闭上眼睛许愿,很做作。从来将就惯了粗线条的生活,我太老土了。每次生日我都调侃,看来俺过起了文明人的生活,过生日还吃蛋糕。就这样,生日蛋糕一吃就是四年,每年mm都会很早就张罗着买蛋糕,然后问我想吃什么菜。
可惜的是,从来没有给mm买过生日蛋糕。
我微笑着冷漠地看着身边的每个人,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微笑,两种极端的交点 我已忘了怎样去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我面无表情地靠着冰冷的墙壁,汲取着手中热茶的唯一一点热量.看着嬉笑的人群,依旧微笑,我的悲伤没人发觉。
请转告公主,老子还有千山未翻,万蒺未破,叫丫继续沉睡!
所以好贴当顶!
牛一定律告诉我们:不要试图轻易去改变一个人;牛二定律告诉我们:要想跑得更快,就要把自己看得很轻;牛三定律告诉我们:你对别人好,别人就会对你好。
建议开设笨狗专栏,每周最少更新一次,就像拍老友记一样最少坚持十年 哈哈
魔羯VS 水瓶 PK结果 爱的死去活来
看上去基本上是一个很平等的PK 但是因为魔羯很能吸引瓶子 瓶子光追魔羯可能就花了好长一段时间 所以瓶子暗下决心 小样 等你到手 我玩死你 结果越玩越不中招 不知不觉 瓶子被吃的死死的 但是瓶子的聪明才智又是唯一能令魔羯敬佩的 所以很可能会PK一辈子 魔羯处在被计算状态 但瓶子处在长期计算失败状态 所以PK到最后 瓶子会爱上魔羯 魔羯离不开瓶子
其实在自己生日的时候,更应该多想想爹妈。
记忆中爹妈过生日,都是趁个镇上有集市的时候,中午包一顿饺子,偶尔还会特地买一些排骨来炖上,和平日里一样,一家三口围着饭桌,就比普通的一天多了一顿饺子。不知道如何向父母表达自己对他们的感情,我甚至从来没有给爹妈说过一声,生日快乐。记得高中时候住校,打电话时候妈妈就是叮嘱一句,自己去买些好吃的。
我下次过生日,一定要给俺娘打个电话!
这个人很clever,什么都没有留下……
请转告公主,老子还有千山未翻,万蒺未破,叫丫继续沉睡!
好感动!
倘使有一双翅膀,我甘愿做人间的飞蛾。我要飞向火热的日球,让我在眼前一阵光,身内一阵热的当儿,失去知觉
(二十四)
情人节。
每年2月14日,是西方传统的圣瓦伦丁节(Valentine's Day),又称“情人节”。在西方,人们把这一天定为情人节不仅是祝福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更是纪念一个为了广大有情人而献身的修士Valentine。在古罗马暴君Claudius王的暴政之下,他征召了大批公民前往战场。并且传令人们不许举行婚礼。许多年轻人就这样告别爱人,悲愤地走向战场,年轻的姑娘们失去爱侣。
当一对情侣来到神庙请求Valentine的帮助时,Valentine在神圣的祭坛前为它们悄悄地举行了婚礼。人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来到这里,在瓦沦丁的帮助下结成伴侣。后来Valentine被暴君Claudius在牢狱中折磨致死,他安葬的那一天是二月十四日。以后人们就把这一天定为情人节,用以纪念为了人们的爱情而牺牲的Valentine。在这一天,人们将玫瑰献向自己所爱的人,表达爱情,憧憬美好的未来。
前几日,mm发过一个网址来,一个心理测试。第一次像模像样的挑过几个选项,看最终结论,一惊,典型的一个“缺乏浪漫細胞的死硬族”,属于彻底不开化的一类。很显然,就说我长一颗木脑壳,批判现实主义的代表。其实,我确实是从骨子里缺少浪漫细胞的“死硬族”。我对玫瑰没多大兴趣,总觉得与其花钱买些中看不中用的,不如拿来买些吃的东西给mm来的实惠。
认识mm的第一个情人节,当我拿着一束带着露珠的玫瑰站在她前面时,当着徐大姐的面,她居然害羞的红透了脸。第一次给女孩送玫瑰,不知道如何开口。只是笨笨的递过去,嘟囔着。“给你的”。居然连一句“节日快乐”也没说出口。mm也傻傻的收下了,好像连声谢谢都忘了,两个笨蛋。
我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可是女孩都是有幻想的,她需要浪漫。有的人的浪漫是天生的,我却是装出来的。为了另一个人,改变自己,哪怕是暂时的。mm以后总说自己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一块上几天自习,一起吃几顿饭,再加几块糖,就被骗到手了。听过mm的抱怨,我总以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奸笑,其实不是敌人笨,而是共党太聪明。我不懂浪漫,但是我知道在她高兴的时候一起分享快乐,在她失落的时候哄她开心,在她伤心落泪的时候在一旁默默递着纸巾。
第一次情人节的前一天,不颠陪我跑了一个中午,想给mm送件礼物。不知道送什么合适,就从南门转到东门,然后又折回来,最后在南门一家雅芳专卖看中一款香水,是雅芳当年专为情人节推出的,一点点大,很精致的小瓶,浅蓝色,老板还送了一个很漂亮的纸袋。
情人节一大早,一束最新鲜的红玫瑰,加上一瓶精致的香水,就这样送到了mm的眼前。
我也浪漫了一回,如果说情人节送玫瑰也算是“浪漫”的话。
乌焰姐姐的潜台词是看了了受刺激
我微笑着冷漠地看着身边的每个人,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微笑,两种极端的交点 我已忘了怎样去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我面无表情地靠着冰冷的墙壁,汲取着手中热茶的唯一一点热量.看着嬉笑的人群,依旧微笑,我的悲伤没人发觉。
情人节的玫瑰远比情人节的鸡腿有吸引力~
两个东东没有可比性~~
都说有情饮水饱,就算吃十个鸡腿也没有心灵上的满足来得重要
所以男人们 该浪漫的时候还是得浪漫的
只要小小的举动
让你爱的人惊喜
想来也是一种幸福
请转告公主,老子还有千山未翻,万蒺未破,叫丫继续沉睡!
实在~~~~
我知道这样是很好很好的,但是我不喜欢
标 题: 【原创】我和mm的故事(1-3)
发信站: 两全其美网 (Sat Jun 16 10:42:26 2007), 本站(lqqm.net)
我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
1。黑人;
2。种族歧视的人;
3。不识数的人.
牛一定律告诉我们:不要试图轻易去改变一个人;牛二定律告诉我们:要想跑得更快,就要把自己看得很轻;牛三定律告诉我们:你对别人好,别人就会对你好。
我和mm的故事(更新1-25)
(二十五)
第一次去mm家,是一个夏天,一个多雨的季节。
这应该是认识mm的第一个暑假。在这之前的一个五一和mm去过包头,见了mm的大姐和姐夫。不知道印象如何,至少不是很差吧,否则没机会去mm家。我和mm属于同一个市,我们市在地图上呈一个南北走向的条状。我家和mm家分座于这一条状城市的南北两端。早上七点多从家里出发,一个半小时后,到市中心转车,然后经过两个半到三个小时的奔波,穿过一座山,就到了mm的县城,接下来到mm家还有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幸好,我不晕车,经过一路的颠簸还算精神。中午到mm的县城,直到下午三点多那趟到mm家门口的汽车才出发。就在车站附近找了一家小店,买了点东西充饥,考虑到mm家里有大姐的小孩,接着去一家商店买了点东西。本来以为要等到好晚才走了,后来mm打电话来让我上最近的一班车,到离她家最近的一个大桥下车。她三姐一家那天正好从县城回mm家,我从半路下车,然后三姐夫开车去接。折腾了这么久,到mm家都下午两点多了,她们一家人都没吃饭,等着我,好一阵感动。
其实,好多人都会碰到这个问题,第一次去mm家应该带些什么东西。记得前一阵子,mm的一位同事在五一之前的时候就问起来,第一次去见未来的岳父岳母应该带些什么都东西合适。我那时居然一阵慌乱,当时去mm家没考虑那么细,只从家里带了一袋子粮食,包括绿豆、爬豆等,然后就是从路上的商店里给小孩准备的一箱纯奶。这也就显出了乡下人的实在,mm也是农村出来的,我也就什么花哨的东西都没买,当然我也没那么多钱买。后来叔叔阿姨看到我提的东西,就说了不该拿这么重的东西,一路上转车也不方便。那是第一次见mm的爸妈,心里很紧张,不过还好三姐夫也在家,有人聊个天,没有尴尬的乱了方寸。mm的爸妈总一口一个“小高”的喊我,打小第一次有个这么正式的称呼,大半天没转过神来。其实最热情是mm的三姐,给我拿鞋换,准备毛巾擦汗,让我心里好一阵热乎。她也和我mm一样,娃娃脸,清瘦修长,有个女儿,很漂亮,一个下午不知道喊了多少声叔叔。他们问什么问题,我也有板有眼的回答,尽管紧张,但喝了一点酒后就好多了。也许在我之前已经有三个女婿了,mm的爸妈接待我也是不算特别热情但是足够正式。其实我也想,不管如何,横竖我也就这个样子了。
到mm家的第二天就天气突变,一连下了四天雨,我也就在mm家里连住了四天。不出一天,我就原形毕露了,在家里和mm大姐的小孩打闹的嘻嘻哈哈,在屋子里爬来爬去。后来mm也说,爸妈看我就是个小孩。可能,一是比mm小,二是平日里一副没长大的样子,和mm打闹起来也是互不相让。这样就在mm家多呆了几天,也就多了解了很多。mm的妈妈对我很好,总怕我没吃饱,顿顿做好吃的;叔叔脾气很好,不太说话,总和我喝酒。我也贪杯,嘴馋,每顿饭都要喝一些。mm说,她爸妈看我身体很好,饭量也大,长得也算过得去,比较满意,当然,我心里更清楚,关键是他们自己的女儿满意。
我啰哩啰嗦了这么久,就当记流水账了。
其实做爸妈的无论如何,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你可以不够帅,你可以没有多么大的本事,只要对自己的女儿好,他们也就满足了,也就能放心的把女儿托付给你了。个人的能力虽然也在考虑范围内,但是相对于脾气而言,有时候后者会更重要一点。有时候钱多了,家庭不一定幸福;而家庭幸福的首要因素往往不是很多的钱。
当然我们是鼓励兄弟们多多赚money的,毕竟有足够多的money才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属于两个人的栖身之所,才会有能力去享受所要的生活。我很庆幸自己,mm的爸妈并没有难为我。但是很多时候并不是那么幸运,爸妈也许会因为种种原因阻挠,这个时候就需要自己去争取,只要对自己的MM或者GG足够好,多交流,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一句老话,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状态不好,写的啰嗦,将就着看吧!)
请转告公主,老子还有千山未翻,万蒺未破,叫丫继续沉睡!
我微笑着冷漠地看着身边的每个人,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微笑,两种极端的交点 我已忘了怎样去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我面无表情地靠着冰冷的墙壁,汲取着手中热茶的唯一一点热量.看着嬉笑的人群,依旧微笑,我的悲伤没人发觉。
我和mm的故事(更新1-26)
(二十六)
经常和mm提起,“你看我那时买了一件25块钱的地摊货,肯定在心里耻笑我”,现在想起来仍然忍不住笑一笑。
事情发生在和mm认识不几天的一个周末。天气已近深秋,一阵秋雨一阵凉,树上的叶子也落了七七八八。坐车到钟楼,接着逛街,吃过几串鱿鱼之后,漫无目的的闲逛。更准确的说,这应该是第一次给mm买衣服。依然是每个店都进去看看,四处瞧一瞧,各个款式的衣服摸一摸,最后看着标价咋咋舌,很多都不是我们无产阶级该去的地方。到现在,依然觉得我和mm的审美观是有很大差距的。第一,表面毛茸茸的不要,但是我觉得可爱;第二,穿上去看着胖胖的不要,mm瘦,我觉得这样的衣服也蛮好。当时随便试了几件衣服,我倒觉得不错,不想被mm一票否决。有人说,女人就是逛街的疯子,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们才是体力无限的。在这一点上,她是一个例外,对逛街似乎不是很感冒。时常一起逛街,拉着一起转商店的时候,mm就说你自己去看吧,我在门口等你。最后在一家店里,mm在我的坚持之下试了一件外套,颜色样式都还可以,在我看来。白色,但不是乳白,有一点蓝边,颜色算是清爽,样式中规中矩,算不得流行,但也不老土。当时问mm如何,她点点头,这就算拍板了。总算找到一件中意的了,也算是第一次给mm买衣服,自己乐滋滋的。
“七十六元,谢谢”,收银员很礼貌。
“哦,好的”。我汗一个。
这么便宜的,这才想起来,估计mm点头的很大原因就是衣服比较便宜吧。具体的价格记不得,差不多就这个价位了。mm穿上居然很幸福的样子。如果不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如果和稍稍“拜金”一点的女孩逛街的话,我肯定被pass了。
虽然衣服这么便宜,但是能给mm买件衣服,我也是很兴奋。没过多远,就碰到了一个地摊,都是冬天运动的毛衣和运动裤。我喜欢打球,下午一两个小时,衣服总从里湿到外。自己也懒得回去换,逛街看到运动的毛衣,马上蹲下来挑挑有没合适的。
“多少钱呢,对,这件。”我看了一个不错。
“二十五块,可以试试!”,买衣服的大姐很热情。我从头上一套,果然合适。
“给,二十五,给找个袋子装一下。”,我迫不及待的买了下来。
买下衣服之后,自己居然还兴高采烈给mm说,你看我这衣服值吧,以后打球穿,回办公室还可以换换衣服。当时还以为自己买了件超值的衣服,还这么便宜。这是从大学培养的习惯,寒酸惯了,自己都没有意识。mm后来说,虽然看你你没钱,但是不是那种没钱死撑,穷白活又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类,让人看着很实在,心里踏实。
两个清贫的人。第一次给mm买衣服,是六七十块钱,自己买的,是25块钱。当时没有啥感觉,居然一点寒酸都没有察觉。两个人抱着衣服,在挤公交车回来的路上,居然还有一种满载而归感觉。虽然没钱,但是有公交代步;虽然吃不起牛扒汉堡,但是能有一串鱿鱼,心里也美美;虽然买衣服赶不上时尚潮流,但有几十块的便宜货也是心满意足。
以后随着口袋里的钱多了起来,买的衣服林林总总虽不算很多,但每到换季,都要用心的给mm买几件。尽管很多衣服要比第一件要贵,挑的也更认真,但是都忘得差不多了。就是这一次,到现在还记得清楚。
扫帚,我想说的两个字是“羡慕”
我微笑着冷漠地看着身边的每个人,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微笑,两种极端的交点 我已忘了怎样去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我面无表情地靠着冰冷的墙壁,汲取着手中热茶的唯一一点热量.看着嬉笑的人群,依旧微笑,我的悲伤没人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