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看护期间两岁女童摔死之后

看博
 

保姆看护期间两岁女童摔死之后


—— 家政公司被判赔53万


 


保姆看护期间两岁女童摔死家政公司被判赔53万


提起女儿嘟嘟,顾先生的妻子悲伤不已。(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王俭摄




  在保姆看护期间,两岁女童摔下沙发受伤身亡。女童的父亲顾先生将保姆所在的富平家政服务中心(以下称富平家政)告上法院。昨天,东城法院判令富平家政赔偿顾先生53万余元。


  -事件


  女童身亡引发索赔案



  2006年4月,顾先生与富平家政签订服务协议,随后,家政公司介绍雷女士到顾先生家照看两岁女童嘟嘟。2007年2月7日中午,雷女士照顾嘟嘟吃完饭后,将她独自留在沙发上,自己到卫生间洗衣服,不料孩子掉下沙发,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富平家政2002年创办时的目的是引导贫困地区妇女进城就业,为她们提供免费培训并帮助她们就业。雷女士就是从贫困地区来京的。富平家政总经理陈祖培说,事发后,雷女士几次说不想活了,想一命抵一命。陈祖培表示,雷女士家庭困难,富平家政愿意代为支付赔偿。顾先生并未追究雷女士的责任,而是将富平家政告上法庭,索赔53万余元,其中包括近40万死亡赔偿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庭审焦点


  保姆身份惹争议



  在法庭上,富平家政表示,雷女士不是公司员工,双方没有雇佣关系,相反,雇用雷女士的是顾先生。家政公司与顾先生也不是服务关系,只是中介关系。



  “保姆的工资谁来支付?”法官问。富平家政表示是由顾先生直接打到银行账户上。“账户是谁的?”法官追问。富平家政承认,账户是公司的,公司再把钱转给雷女士。同时,富平家政承认,每个月还收取50元的管理费。但富平家政表示,这正是富平家政的特殊管理方式,目的是协调保姆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保证保姆的权益。



  但富平家政安贞站经理李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承认,雷女士跟富平家政有



劳动合同。富平家政对此表示,李某的话不代表公司。

  保姆是否有过错



  富平家政称,孩子的死是意外,保姆已尽到了注意义务。“保姆要洗衣服、拖地,不可能24小时不离开。”该公司表示,雷女士离开孩子的时间很短,也不能预料到发生意外。



  但顾先生的代理人认为,请保姆的目的就是因为孩子的父母不能在身边照顾孩子,只好让保姆保证孩子的安全。嘟嘟是一个两岁的孩子,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已经做了母亲的雷女士应该知道随时看管好嘟嘟。


  -判决


  富平家政被判赔偿



  庭审调解阶段,顾先生将索赔数额降到40万元,但富平家政只同意赔19万元,调解失败。



  休庭20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法院认为,雷女士在看护嘟嘟期间,疏于照顾,导致孩子死亡。雷女士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富平家政虽否认与雷女士存在雇佣关系,但富平家政安贞站经理李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承认雷女士是单位员工,双方签有聘用协议。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富平家政赔偿53万余元。


  对于这一判决,富平家政表示将提起上诉。


  -法官建议


  家政行业亟待规范



  东城法院民一庭庭长全玉海表示,北京家政行业情况复杂,存在各种劳动关系,很不规范。该案判决只针对富平家政与雷女士之间的关系。全玉海认为,家政公司利润不高,抗风险能力低;家政服务人员多是农民工,收入不高。一旦发生危险,整个行业的抗风险能力都比较低。全玉海建议有关部门建立一种体系,既保证客户的权益,又降低家政公司和家政人员的风险。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7fb8401000ayh.html

我喜欢看博客,所以我转载博客!
HHHHHH
保姆也太不小心了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