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OL混乱的局面,你是否同意在OL启动公投弹劾程序
我的主要主张是,我们的版主没有经过培训,不可能对他要求像专业法律人士那么严谨。 一个帖子是不是属于要转的范筹, 版主的判断难免跟你的判断不一致, 这种情况无法避免, 弹劾掉再多的版主也无法避免。
而且转版这种行为,一来危害不大,可以挽回, 二来没有哪个是恶意转版吧。 对于这种事情,何必大动干戈
http://www.openlab.net.cn/forums/posts/3053876.aspx
这个我觉得确实应该封禁吧,话都说成这样了
http://bbs.openlab.net.cn/forums/threads/2205340.aspx
开放实验室版主管理规定 第二章第三条第7款及第10款, 不知道准确不,仅凭对版规的业余理解
NOD
作为版主,封禁账户必须给出实实在在的证据。失误就承认错误,严重的需要道歉。这不是跟做人的道理一样么,版主难道就是超人谪仙?
菜,要辣的才过瘾!
我记得凡是因为骂人被封的版主,无一例外都被免职了。像以前的忧伤姐
你看到我哪句话说要弹劾版主了???我连票都没投。。。。因为我之前也遇到过转版的问题,当时好像是有点什么事,反正当时就有些不爽,,今天有人提出来了,我就说两句。。。我都说了是界限模糊的帖子,那就是大多数人都会这样认为。。。咱们只说大多数版主的想法及做法,不说特例。。。再者说了,帖子毕竟是作者发的,在不影响OL正常发展,也不违反大的原则问题的情况下,要尊重一下作者选择板块的权利~~~对于你说的版主严谨性的问题,那是管理团队选择版主考核版主的问题。。和我的建议 界限模糊的帖子就不要转了 没有啥关系~~~而且你都说了 转帖没啥大危害,,那就不要转了么,版主轻松,还不会引起争议。。。。。
这也是我的一个疑问
对于可转可不转的帖子,为什么有的版主一定要转?
我个人感觉就是 有些版主可能刚上来不久,,板块上没有什么事物,发帖很少没人骂人。。没封过号没删过帖。。。就会感觉自己的权限消失了一样,所以就转转帖子 体现一下自己的权限,满足一下自己的权利欲望~~~~~~~~~~
这词用的..............................................................
心如苍井空似水,意比松岛枫叶飞。窗外武藤兰花香,情似饭岛爱相随。
伪君子的存在,是他还有某种自我约束,畏惧某种道德规则,不敢公开的作恶。真小人已经不在乎这些了,光明正大明火执仗的作恶。不是说二者谁更讨厌谁更坏。如果真小人多,说明社会的道德规则已经败坏到很严重的程度了。
菜,要辣的才过瘾!
我还有一点补充
版主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版主账号。我不知道这一点在申请版主的时候有没有被管理层考虑到,有没有什么机制预防一人同时拥有多个版主账号的情况发生。我记得以前凡是申请版主都要留下手机作为联系方式,以备紧急情况下可以联系到的。
另外,现在到底都有哪些版主,这是笔糊涂账,最少应该理清了公示一下吧?
人无完人,做错一件事,还弹劾
你做错两件事,是不是该枪毙了啊。。。啧啧
忘却所有不愉快,just enjoy the life
蓝大褂,护目镜,防毒面具黑喂狗。通风橱,玻璃杯,胶皮手套奏起来。动词大慈动词大慈,康忙北鼻做实验。
+1
她,不入尘缘,只行陌上,看一川风花~
典型的偷换概念,在你的逻辑里,ban掉论坛的版主=枪毙1/2次?
在你的逻辑里,人无完人就成为犯错的免死牌?
有错必罚并不是反复,刑满出狱再犯不还得进去?
这次和上次的事情不一样,是昨天发生的。
另,还是我的观点。凡是因为骂人而被封禁的版主,我记得都是直接撤销职务了。像以前的忧伤姐
两码事,本次讨论的内容和政治敏感贴没有啥关系
愤青一枚。。。鉴定完毕!!!!!!!!!!!!!
忘却所有不愉快,just enjoy the life
支持在OL上实行判例法,不然会有厚此薄彼内部操作官官相护之嫌。
菜,要辣的才过瘾!
是否时政军事本来没有明确的定义,你说是他说不是,争论一下就完了,没必要非分个上下高低。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同意!!!!!!!赞同!!!!!
忘却所有不愉快,just enjoy the life
我觉得用得挺好的,大家都能明白,不然你觉得应该用什么词呢?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这贴都没说要弹劾谁,只是调查是否启动弹劾程序而已。等弹劾了你再投反对票嘛
说话真不错,这才是公道。。。带情绪的人太偏激了。。。没必要
换个马甲呗
忘却所有不愉快,just enjoy the life
不行,等弹劾了再投反对,那不晚了么
这种党内低级错误要扼杀在摇篮中
忘却所有不愉快,just enjoy the life
恶意不恶意不知道。我们判断一个事情不能以其动机来判断,非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动机?只能以结果来判断,你觉得呢?
至于你说的,转版是可逆的,我不敢苟同。因为时政版三天后自动删除,有很多帖子是三天前发的,被版主转过去以后,立马就被自动删除了。这种事情的发生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以前只是你自己认为的不敏感不应该转版,什么计划生育,中美,神九,这是是时政有多大异议
不用每次回帖都强调“什么贴都往时政版转”
你说的发了几天后被转的,不可能做到发帖后立即被发现转版
是,你无法做到发帖后第一时间转版。但是你转版的时候不会慎重点吗?不会看一下是不是三天前发的吗?你明明知道一转过去就自动删除了,为什么你还要转?!
另外,你说我说的没用,小胡说的你才听。你的意思就是你只对你的领导负责,不对我们负责咯?我们提的什么建议,不管是否合理,你都一律不听,你只听上级领导给你的指示?
你的领导小胡同学,都愿意放下身段聆听我们的建议。而你却对我们的建议充耳不闻,这叫我们如何不愤怒?
吃饭,你改名叫愤怒哥吧, 太认真了, 不如你做版主吧
建议是建议,不是规定,当你们拿着规定去执行程序时可否跟人家其他人建议建议呢……
关键是面对建议的时候你是怎么处理的?
打破老婆终身制,实行小姨股份制。引入小姐竞争制,推广情人合同制。
刚就被人扣上伪公知的帽子。。。版主搞文革了。
http://bbs.openlab.net.cn/forums/posts/3026215.aspx
小胡同学不知道对版主不知道版主管理规定这事儿怎么看?
at 一下 这样更容易看清楚内容
http://bbs.openlab.net.cn/forums/posts/3026422.aspx
御剑乘风去,除魔天地间.
你趁机学了下版主管理规定 还顺便用tkink的脑子看了下版主考核考察规定 有进步啊
建议你仔细看一下来龙去脉
你说趁机学习,这个确实没错,因为我以前没看到过这个帖子,我只知道对于版主是有规定的。为什么没看到呢?因为版主管理规定这个帖子一直是在版务交流区啊。我根本没有权力看到这个帖子啊。
落星贴出地址,我告诉他看不了,他才转移到站长工作室的。这样我才有这个学习的机会。
估计制定版主考核规定的时候think在开着跑车带着娃娃鱼胡吃海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