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生命里的第一次

你大哥!
我幼年出生在农村,家境贫寒,高中毕业辍学后曾在家待嫁一些时日。
  后来我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看到楼房和小汽车——因为要去省城做体验。 我和同样目瞪口呆同样北西南东指点方向的同村女人坐在一辆拖拉机上浩浩荡荡进了省城——我唯一的个性就是还算漂亮。
  再后来我十九岁的时候,第一次坐上小汽车,十九岁半时,我看到了真正的飞机,但我未坐上它——直至如今,也没有从上那架我生命中第一次看到的飞机。
  城里汽车啦 叭和广告牌触目皆是,满街的靓男靓女,或身穿一百多年前的古装追求个性,或全身欧美最新款式领导潮流,我这一生第一次因此而感到无地自容。我暗自发誓余生混在城里。所以,当所有的同村女人人手一副卫生巾,如奥地利人于多瑙河畔捕鱼后,满载而归那般愉快时,我止住了脚步。
  凭着我先天条件的优越,我以最快的速度寻觅到了一份保姆工作。但保姆之对象,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性。他身穿白衬衫黑西服,皮鞋也是黑的,戴一副眼镜。
  我就这样第一次同一个男人“同居”。这是一个二室一厅的简陋平房,听他说他是因为要考TOFEL,去美国进修国际法硕士,时间紧迫任务又重,所以才找保姆做些家务。
  任何人都会怀疑他的真实目的,不仅因为,他偏找我如此之青春女孩为保姆,同时作为一体格发育正常之男士竟还需保姆——这本身就是咄咄怪事。但这一切对于我都是无所谓的,人要学会知足。
  但我后来才渐渐发现他的确需要保姆——他除了写法律文书背英语速度奇快以外,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吃饭时不知拿碗筷、睡觉时不知盖被褥、连穿多少衣服都要我帮他斟酌,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他还有一种类似压抑症的毛病——几乎不说话,除了必须得说。说起话也结结巴巴,不过如果哪天学习效率超出预算,他便会颇高兴,说话也就连惯一些。我想他应该比孔巳已还要书呆子,于是我就称他为孔二己,他倒也未表示抗议。
  我的工作,就是做些除为人妻之事以外的事情,如洗衣做饭之类,到也轻松。闲暇时,我会看看孔二己的大作——虽然他不善辞,但写的文章却颇有几分姿色。比如他描写舞——
  挥舞、摇摆、顿蹴、旋转、昂首、低头,吾披发赤足,邀万穴来风,翱翔于青山绿水白云间……
  孔二己每天几乎都在伏案学习,有时也会手托下颌发阵子呆,不知在想些什么。有一天傍晚,他好像挺高兴,所以给我讲了不少话,我也由此高兴了一阵子。他告诉我说,他必须这么拼命努力,因为他出国所需费用,全由一家外企担保。而这样的好事,是靠他一外国朋友出面协助的,假如考不好TOFEL,简直会愧对任何人。说着说着他竟有些抽噎,像个突然变脸的孩子。我倒了一杯清淡的菊花茶给他,看着那淡淡的液体缓缓流经孔二己干涩的嘴唇,一如我心地的泪珠,滋润着他那干旱孤寂的心田,我幸福的笑了。
  同室相处近半年,他从未越雷池一步——这使我感到不可思议,我自信自己的美貌,便开始怀疑他身体是否健康。我曾问他:“你既然不碰我,为什么又让我在你这里白吃白住?”
  孔二己像很吃了一惊,眼睛瞪圆了看我,结结结巴巴的说:“什么叫白、白、白吃白、白、白住?”,他显然是过于激动,所以才稍顿一下,然后指着自己的衣服,接着说:“那、那、那我这衣服是谁洗的?”
  我便无语,默默地走进厨房。木头人敲一万次也是木头。
  后来发生的事情竟像影视剧里那般不幸,那般巧合。有一天孔二己忽地病倒下了,原末“活生生”的小伙子就忽然间变的不会说话也不会活动,成了植物人。但我觉得也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一个书呆子,忽间然失去推了书卷气,那自然就只剩了呆。
  但我的麻烦却因此而来,我没多少钱,只好用自行车推着他去省立医院。结果医院也查不出所以然,都摇摇头说怪病,最后只能建议说让他住院治疗。但住院费贵的像狼那般可怕,我只能无奈地带着孔二己,返回那个所谓的家。
  我开始注意到这个男人的一切我似乎都不太清楚——不知道真名,不知道家庭住址。我只知道他是一个准备考TOFEL的书呆子,会写点颇有水准的文章,而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忽然少了书卷气,成了呆子。所以我必须来撑起这个“家”。
  我白天捡破烂,晚上在灯下给他做按摩,并且天天给他洗澡,给他蔌口,给他换衣服。在这期间,我失去了一生中许多第一次——第一次看到了成熟男人的裸体,第一次给一个男人喂饭,第一次给一个男人穿衣服,第一次……
  有天清晨,我忙完了该做的一切,坐在孔二己病前的方形书桌前准备小憩一会,忽然我发现有一张稿纸,好像是一篇没有写完的随笔,还有一支八成新的英雄钢笔压在上面。我拿起来看了看,眼泪便连线珠般往下掉,因为我不懂他怎么会有如此不同外表的细腻——
  我与君相遇相知相识相惬。我既与君相遇,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人间无数;我既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方不敢思;我既与君相识,剪不断,理还乱,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既与君相惬,便要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上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日头见。
  我知道那位君肯定不是我,因为我接着在他的抽屉里发现了几张同一个年轻女人的照片,还有一张他俩的合影,他们互相依偎的非常紧密,旁若无人的样子。但这些对于我都无所。我只是想,曾经多么有才的一个书呆子啊,可是现在,他却仿佛看穿了尘世一般,直直挺挺的躺在那里,为什么会这样?
  那段时间里我学会了祈祷。我每天睡前都会面朝东方跪下,双手合十,然后在心里默默为他祷告着:上帝啊,你能让他醒醒么——看在我如此虔诚的份上,看在他曾如此努力的份上,看在他如此有才的份上,能让他醒醒么?
  相信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孔二己为我而醒——为我的努力而醒。他醒来第一件事是翻日历,第二件事便是找准考证——这是我早就料到的,我也希望他会这么做,我更希望他永远不要知道我为他付出了那么多的第一次,没有必要让他知道。
  在孔二己去上海国际机场的那天清晨,我坐上了生平第一次坐的小轿车——一辆夏利出租车。过了十个小时,我接着实现了生命中又一个第一次——第一次见到一架真正的银白色飞机,多么宠大的东西,像一只翻过身子晒肚皮的鲸鱼。我知足地笑了,人生要学会知足。
  临别的时刻似乎都要下点雨才对,上海那天也正好是雨天,细细的雨丝随风散落,将视线模糊,使听觉朦胧,也使我不禁想起一首曾非常喜欢的英文歌曲——《Rhythm of  the rain》——雨的旋律:
  Listen to the rhythm of the falling rain, Telling me just what a fool I`ve been。I wish that it would go and let me cry in rain, And let me alone again…… 
  分手时,孔二己还是那样的不爱说话,他只结结巴巴说了四个字:“再、再、再见!”
  我则说了两个字:“拜拜”,是拜拜,而不是再见。我边说边理了理额前的雨水打湿头发,然后冲他很真诚地微笑了一下。
  他似乎并不太在意这些细节,转身匆匆去赶飞机,就像机座少于人头数,不抢就可能会一直从上海站到美国一样。
  我站在雨中,看着飞机起飞,直至消失在蓝天白云间。
  如果孔二己现在能在飞机中跳舞,那么他一定算是翱翔于蓝天白云间了吧。
  ——我想。
  我即与君相辞,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振振,夏雨雪,方不敢思;我既与君相别,剪不断,理还乱,衣带渐宽终不悔。
  ——我思。
  反思以往,我很幸运的实现了生命中的许多第一次,也很幸运的继续拥有着女孩最珍贵的东西。我会继续飘泊在都市里,去追寻实现宿命中未了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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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天外来客
这个保姆的文化水平挺高!我喜欢如此有思想的女孩。
【在 宇宙天 (你大哥!) 的大作中提到:】
我幼年出生在农村,家境贫寒,高中毕业辍学后曾在家待嫁一些时日。 ...

天外来客
蝙蝠英雄
还有后来文么?
【在 earthboy (天外来客) 的大作中提到:】
这个保姆的文化水平挺高!我喜欢如此有思想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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